时间:2009-02-17 09:37:29 来源:上海注册公司网
(8) 原外商投资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批准证书,最近连续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9)发起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及资信证明;
(10)股份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
(1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2)审批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3. 股份公司(上市)的增资:
(1)股份公司增资和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申请书(原件);
(2)董事会决议(原件)、股东大会决议(原件)及公证处有效证明(原件)、报纸公告;
(3)股份公司送、配股公告;
(4)章程修改书和修改后的股份公司章程(原件);
(5)上年财务年报;
(6)原批准证书、工商营业执照;
(7)验资报告;
(8)审批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