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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年营业额在300万以下从事服务业的小企业,在当前税费征收的标准下,需缴纳的核定税费为营业额的8.2%。其中,营业税是5%,城建税是营业税的7%,教育附加是营业税的3%,地方教育附加为营业税的2%,税务局认定行业利润率为10%,所得税是利润的25%。亦即是说,即使该企业的利润率达到当前税务部门所认定10%,其年真实营业额如果为100万元,即意味着需要缴纳8.2万元的税费,而该企业的净利润则仅剩下1.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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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年10月国务院出台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政策、并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上述小企业仍然存在令人吃惊的上述税负压力,则充分说明去年10月出台的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事实上处于“悬空”状态。这是因为,去年10月对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的上调,其增值税仅是将月销售额2000元至5000元起征调整为5000元至2万元,营业税仅是将月营业额1000元至5000元起征调整为5000元至2万元。[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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