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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小微企业免税政策解读
从今年8月1日起,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小微企业免征两税为超过600万户小微企业带来实惠,直接关系几千万人的就业和收入。
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
【小微企业免税政策操作细节】
 关于2013年10月按季申报企业销售或营业额的确定
2013年10月按季申报的纳税人涉及7、8、9三个月合并申报,由于本项政策从8月1日起执行,所以享受期限只有两个月,按季暂免征收销售额或营业额标准分别为4万元。
 上海市符合该免税优惠的几类纳税人
季度申报型:
上海市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型单位,季度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含6万元)。
上海市按季申报营业税的企业或非企业型单位,季度营业额不超过6万元(含6万元)的。
月度申报型:
上海市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型单位,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含2万元)
上海市按月申报的营业税的企业或非企业型单位,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含2万元)的。
 关于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执行起始时间

执行时间为2013年8月1日之后取得的销售额或营业额可以申请享受政策。(按季度申报企业7、8、9三月中,7月不包含在内,按正常税额纳税)

 关于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申请
享受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纳税人无需申请审批,可直接进行免税申报。
 关于增值税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处理
在增值税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业务中,只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暂免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政策。可分别享受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季度小于等于6万,月度小于等于2万)
 关于享受暂免政策的纳税人代开票规定
享受暂免征收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时,仍需按规定缴纳税款。(注: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属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收入,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开具普通发票。 )
案例一:【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注:7月不包含在内)
某小规模纳税人7月销售3万元、8月销售2.5万元、9月销售1.5万元,增值税如何处理?
答:政策从2013年8月1日起执行,所以7月份取得的销售额3万元,需全额交税并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第一栏填报。8、9月取得收入1.5万+2.5万=4万元。符合免征范围按免税申报填入第六栏。
案例二:【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营业税兼营】(注:免税项目需合并计算)
某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劳务,10月份销售收入3万、营业税劳务4万。11月销售收入2万,营业税劳务2万(其中:1万元为营业税免税项目)。12月份取得应税服务收入1万元,无营业税劳务收入。增值税、营业税如何处理?
答:申报增值税时,当季3万+2万+1万=6万,属于暂免征收范围。申报营业税时,当季4万+2万=6万,也属于暂免征收范围。11月份的1万元免税项目也应合并计算。
案例三:【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营业税兼营】(注:增值税、营业税分别合计)
某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劳务,10月取得销售收入3万,取得营业税劳务10万元。11月取得销售收入1万,取得营业税劳务2万元。12月取销售收入1万元,取得营业税劳务1万元。增值税、营业税如何处理?
答:申报增值税时,当季3万+1万+1万=5万,属于暂免征收范围。申报营业税时,当季10万+2万+1=13万,超出享受范围应按13万计算缴纳营业税。
案例四:【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营业税兼营】(注:免税项目需合并计算)
某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劳务,10月取得销售收入3万,取得营业税劳务2万元。11月取得销售收入5万,取得营业税劳务5万元(其中:3万元为营业税免税项目)。12月取销售收入1万元,取得营业税劳务1万元。增值税、营业税如何处理?
答:申报增值税时,当季3万+5万+1万=9万,超出暂免征收范围,应全额征收增值税。申报营业税时,当季2万+5万+1万=8万,也超出暂免征收范围,应按5万(8万-3万)计算缴纳营业税。
案例五:【纳税人按月申报】(注:营业额超出免税范围)
某纳税人按月申报,8月取得营业税劳务收入2.5万元,营业税如何处理?
答:由于8月份取得的营业额2.5万元大于2万元,不能享受暂免征收营业税政策,应按2.5万元计算申报营业税。
案例六:【小规模纳税人按月申报,营业税兼营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某小规模纳税人按月申报,8月取得销售收入1.8万元(其中:0.8万元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万元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取得营业税劳务2万元,增值税、营业税如何处理?
答:当期实现销售额1.8万元,小于2万元标准,当向受票人收回0.8万元税务机关代开专票时,可按1.8万元申请暂免增值税;当不收回0.8万元税务机关代开专票时,应按1万元申请暂免增值税。营业税申报:可按2万元申请暂免营业税。
案例七:【小规模纳税人按月申报处理】(注:1.5万元为增值税免税项目
某小规模纳税人按月申报,8月取得2.5万元销售额,其中: 1.5万元为增值税免税项目(技术开发项目),1万元为应税服务销售额,增值税如何处理?
答:由于8月份取得的销售额2.5万元大于2万元,不能享受暂免征收增值税政策,而其中1.5万元为免征增值税项目的销售额,应按1万元计算申报增值税。
案例八:【纳税人按月申报营业额】(注:享受营业税差额征收)
某纳税人按月申报,8月取得营业税劳务收入5万元,享受营业税差额征收政策可抵扣营业额4万元,营业税如何处理?
答:由于8月份取得的营业额5万元(不能扣除4万元可抵扣营业额),大于2万元标准,不属于享受暂免征收营业税政策范围,应按5万元申报营业额,但可按营业税计税额(5万-4万)计算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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