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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改现实路径与经济体制接轨

时间:2012-11-19 13:45:20 来源:

此已有清醒的认识。
  11月9日,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在上海代表团讨论时表示,管好家里人和身边人不是靠个人管,而是要靠制度。他说,目前已经有了包括住房、有价证券、一年的各种收入等在内的重大事项申报制度,但这还不够,上海市党代会报告明确提出,要逐步实行财产公开制度,便于群众监督。他还表示,只要中央决定,自己很容易公开。
  同一日,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表示,广东在试点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并将会继续探索。此前5月召开的广东省党代会上,广东省纪委书记黄先耀表示,申报财产的方案已经出来,目前正在做试点方案,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而俞正声、汪洋在此次会议期间还公开表示,只要中央要求,自己随时可以公示个人财产。
  支持人大行权
  对于人大制度,应当从包括选举制度、党和人大关系等方面着手,提出一揽子改革方案
  2012年11月15日中午,中共新任总书记习近平讲话中,“人民”出现26次,“责任”出现11次,表达出执政党坚持“执政为民”理念的意愿。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要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
  报告提出了几点要求:
  一是“在人大设立代表联络制度,完善代表联络群众制度”。这项制度是为了增加代表和民意之间的联系。
  代表联络室已在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在上海,2011年,除奉贤区和崇明县因没有街道建制外,其他15个区的99个社区(街道)都挂牌成立了人大代表联络室。该联络室建制归街道,为区县、市人大代表闭会期间活动提供场所。
  更早前,地方上曾有人大代表“个人工作室”的改革。2010年6月,四川省罗江县自发开展一项人大代表制度改革:在驻镇的县人大代表中推选小组长,实行组长专职化,给予调研经费,将其生活补助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其专门履职——上午在“专职人大代表工作室”接访,下午调研。
  但这项改革仅仅持续了20多天。当年10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正案》颁行,该修正案规定:代表不脱离各自的生产和工作岗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在对代表法修正案草案进行说明时表示,代表不设个人工作室。代表专职化改革方向就此无形。
  曾经在四川罗江参与代表专职化改革的社科院研究员于建嵘对《财经》记者表示,人大代表最大的问题是,“他们都是兼职的,这样一是没有足够的时间来履行职责;二是职业化程度不够,比较业余,不能够产生职业的政治家”。
  这次十八大报告中提及的代表联络制度,给了于建嵘新的希望。他认为,建立代表联络制度,设立联系室,让选民能够找到人大代表,这是往进步的方向走,将来的方向应该是代表专职化,让一部分代表能够专门、专业地从事民意代表的工作。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千帆也认为,代表联络机构,要往代表专职化方向走。他说:“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权力下放给代表,让其在闭会期间自由活动,即使不能专职化,也能够鼓励一部分有积极性的代表联络群众、监督政府,履行代表应尽的义务。”
  尽管代表专职化之路尚待努力,但引人注目的是,常委专职化第一次在党的报告中明确。十八大报告提出,要优化常委会、专委会组成人员知识和年龄结构,提高专职委员比例。
  常委专职化始于十届全国人大,当年共有十名专职委员。十一届全国人大则增加了名额。地方上的常委会专职化探索却时起时落,此起彼伏,未能形成趋势。
  关于人大制度的完善,报告中提到的第二点是:提高基层人大代表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