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招商网资讯中心

当前位置:上海招商网 >> 公司注册 >> 内资公司注册 >> 正文内容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

时间:2009-02-20 10:37:43 来源:上海注册公司网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概念:

    有限责任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一)股东为1个(含1个)以上50个(含50个)以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股东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付。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