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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省际货运配载交易市场

时间:2009-01-06 09:57:01 来源:上海注册公司网

    办理机构: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上海市陆上运输管理处

    办理地址:溧阳路249号业务大厅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时至11时,13时至17时

    联系电话:65468268*3082

    办理时限:90日

    申办对象资格:

    本市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备:

    1、可停放100辆以上货运汽车的停车场地;

    2、2000平方米以上可供省际货运配载机构从事运输交易活动的场所;

    3、1000平方米以上可供进场交易的省际货运配载企业使用的仓储面积;

    4、注册资本100万元和30万元以上的流动资金;

    5、必要的规章制度和按规定经职业培训合格,持有效岗位证件的经营管理人员;

    6、运输信息采集、汇总、传输的计算机系统。

    申办材料:

    1、申请报告;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可停100辆车的停车场地证明或1年以上租用合同;

    4、2000平方米的营业场所证明或1年以上的租用合同;

    5、1000平方米的库场证明或1年以上租用合同;

    6、100万元注册资本,30万元流动资金的资信证明;

    7、企业章程文本、管理制度文本;

    8、经营管理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

    9、计算机系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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