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1-06 09:57:01 来源:上海注册公司网
办理机构: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上海市陆上运输管理处
办理地址:溧阳路249号业务大厅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时至11时,13时至17时
联系电话:65468268*3082
办理时限:90日
申办对象资格:
本市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备:
1、可停放100辆以上货运汽车的停车场地;
2、2000平方米以上可供省际货运配载机构从事运输交易活动的场所;
3、1000平方米以上可供进场交易的省际货运配载企业使用的仓储面积;
4、注册资本100万元和30万元以上的流动资金;
5、必要的规章制度和按规定经职业培训合格,持有效岗位证件的经营管理人员;
6、运输信息采集、汇总、传输的计算机系统。
申办材料:
1、申请报告;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可停100辆车的停车场地证明或1年以上租用合同;
4、2000平方米的营业场所证明或1年以上的租用合同;
5、1000平方米的库场证明或1年以上租用合同;
6、100万元注册资本,30万元流动资金的资信证明;
7、企业章程文本、管理制度文本;
8、经营管理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
9、计算机系统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