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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海上国际集装箱装箱单电子报文公共预录点

时间:2009-01-05 10:17:14 来源:上海注册公司网

    办理机构: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货运处

    办理地址:延安东路34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联系电话:63211948或63211200转

    办理时限:一个月

    申办对象资格:地理位置在集装箱港区码头的主通道附近;有与其服务范围相适应的固守办公场所和专用的停车场地;有与其服务范围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其中通讯设备必须达到港航EDI中心的技术标准;有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的从业人员。

    申办材料:需设立预录点的企业应向市交通局提出书面申请。

    办理程序:市交通局在收到申报材料之日30日内予以答复,如同意的,发给同意设立的批准文件。

    收费标准及依据:本项业务不收费

    办理依据:《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电子数据交换管理办法》(交通部交水发[1997]233号文)第四条以及《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电子数据交换电子报文替代纸面单证管理规则》(交通部交水发[1997]233号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