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11-20 11:04:46 来源:上海注册公司网
一、需提交的材料:
1、外省市进沪施工企业在沪法人委托人签署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法人委托人)变更申请书(有外省市沪办建管处的,由沪办建管处在申请书上签署初审意见);
2、已变更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原件核验);
3、已变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核验);
4、已变更的企业盖章的法人委托书;
5、上海市建设施工企业进沪经营手册原件;
6、上海市建设施工企业进沪许可证原件;
二、相关文件:
1、《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2、《上海市外地施工企业进沪施工管理暂行规定》。
三、办理时限:当场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