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招商网资讯中心

当前位置:上海招商网 >> 公司注册 >> 相关法律法规 >> 正文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时间:2008-11-07 10:13:59 来源:上海注册公司网

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第二十九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二)所欠税款;
    (三)其他债务。

上页 1 2 3 下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