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11-28 10:10:39 来源:上海注册公司网
1、首席代表签署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由外国(地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有权签字人签署的关于业务范围变更的申请书;
3、登记证、 IC 卡(电子版登记证);
4、外国(地区)企业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委托书、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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