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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年检申报材料须知

时间:2008-10-17 14:11:12 来源:上海注册公司网

    一、凡申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分局)2006年度工商年检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须提交以下材料:

    1.按要求正确填写的《外商投资企业年检报告书》或《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年检报告书》。在填写年检报告书时,请勿折皱污损。

    2.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加盖公章的副本复印件,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本及加盖公章的执照复印件。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出具的2006年度审计报告原件和2006年度财务报表。

    4.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文书受送达地址《确认书》。

    5.广告经营企业应提交《广告经营企业建立广告审查管理制度告知书签收回执》。

    二、凡符合年检申报备案条件的企业年检时,应提交《承诺书》,公司制企业可免于提交审计报告。

    2004-200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且2006年以来无一般或严重违法行为记录的,可参照申报备案企业申报工商年检,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启用新版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的通知》(工商外企注函【2006】第28号)精神,本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结合2006年度年检,对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实施换照。

    四、年检申报时间:2007年3月1日至6月30日;每周一至每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年检申报地点:各登记机关指定地点。

    五、联合年检申报地点:市联合年检办公室于2007年4月17日至5月17日(国定假日除外)在本市延安西路2299号(上海世贸商城)办公,接受联合年检申报。在此期间企业可直接前往该处申报工商年检。

    六、参检企业还须于2007年3月1日起通过上海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网站(网址:www.LHNJ.gov.cn)申报联合年检(工商年检除外),详见网站年检须知。

    七、凡参加工商网上年检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可于2007年3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网址:www.sgs.gov.cn)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网址:www.saic.gov.cn)进行申报,具体办法详见网站年检须知。

    八、逾期未申报的,年检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分局)

    二OO七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