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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上海市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的通知
    www.zhaoshang-sh.com 09-03-17 09:45:24 上海注册公司网
        行动措施:

        1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开展融资扶持政策整合的试点;新增1-2个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的分基金会;逐步增加创业扶持资金的投入,改善创业企业的融资环境。(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等)

        2继续扩大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范围,确保每个区县都成立1-2家小额贷款公司;发挥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协会的作用,促进小额贷款公司的健康发展。(责任部门:市金融办等)

        3扩大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受益面,加强贷后跟踪、管理和服务等工作,优化贷款质量;继续加强信用社区的创建工作,使全市信用社区的比例达到50%以上。(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等)

        4建立20个创业园区和孵化基地;引入社会中介机构进入园区提供专业化服务;有效发挥园区孵化创业组织的作用,提高园区创业组织的流动性。(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教委、市科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市农委等)

        5在各高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全面铺开创业教育。同时,加强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的跟踪管理,完善创业教育培训的教材大纲,丰富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提高创业教育、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责任部门: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

        6推广创业能力提升模式,继续组织区县开展创业能力测评和“菜单式”创业专题讲座;创业模拟运作项目在全市铺开;进一步扩大创业者见习基地,完善创业者见习基地的管理办法。(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科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

        7根据各区县实际情况,开辟创业“绿色通道”,为创业组织提供方便、快捷的开办服务。(责任部门: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

        8积极发挥创业者公共服务平台服务全市创业者的作用;进一步完善“上海创业公共服务信息网”,提高信息发布的实用性和时效性。(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等)

        9进一步拓宽购买社会专业机构服务创业的领域范围,完善购买服务的工作机制。(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

        10进一步扩大政府发布创业导向信息的行业或项目的创业指导目录范围;继续开展年度市民创业状况调查,发布本市创业状况和创业市场的动态信息。(责任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统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

        11进一步壮大创业指导专家志愿队伍,优化队伍结构,增加创业指导专家中企业家、职业经理人等人群的比例;进一步扩大专家指导服务规模,创新服务方式,将创业指导服务延伸至校区、社区与郊区。(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经济信息化委等)

        12继续开展各类创业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激发市民创业热情,弘扬创业精神。(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团市委、市工商联等)

        (三)2011年目标任务和行动措施

        目标任务:创业教育和培训2.5万人(其中创业教育1.8万人,创业培训0.7万人),建立各类创业园区和孵化基地15个,帮助成功创业1万人,创业带动就业7万人。

        行动措施:

        1逐步扩大区县整合各项融资扶持政策的试点范围,完善建立起覆盖不同群体、不同阶段、不同行业的创业融资扶持链。同时,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基本建成覆盖全市的工作网络。完善小额贷款担保工作的运作机制,全市信用社区的比例达到80%以上。(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金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

        2继续建立15个创业园区和孵化基地,基本实现每个园区都有比较完善的创业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创业公共服务平台的服务机制,积极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和辐射功能;扩大创业指导的行业范围,使创业指导目录基本覆盖本市适合微小型企业进入的行业,满足各行业创业者的需要。(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教委、市科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市农委、市统计局等)

        3进一步推动区县建立购买社会专业机构服务创业者的机制,继续拓宽社会化服务领域;加强创业指导志愿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完善服务模式,提高专家咨询指导的实效性;加大建立创业者自律组织的推进力度,全市19个区县都成立创业者自律服务组织;研究完善政府公共服务、社会专业服务、专家志愿服务和创业者自律服务共同促进创业的机制。(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团市委、市经济信息化委等)

        4对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的效果实施评估,探索建立系统化的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体系。进一步推广创业能力提升模式,发挥创业模拟运作项目在提升意向创业者能力方面的作用;扩大创业者见习基地的规模,并对参加创业能力提升培训的学员进行调查跟踪,完善创业能力提升的工作机制。继续开展各类创业主题宣传活动,努力形成创新创业的文化氛围。(责任部门:市教委、市科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等)

        四、组织实施

        (一)市促进创业工作小组定期对本市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和考核、评估。

        (二)各区县、各有关部门根据《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和本行动计划提出的目标任务、行动措施,研究制订相应的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

        (三)有关方面建立科学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兼顾目标考核和措施评估,以成功创业、带动就业等为重点指标,以各项工作措施的细化、落实和推进为主要内容,对年度计划及三年总体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评估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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