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讯
  • 精选
  • 专题
  • 数据
  • 报告
  • 开发区
  • 经济园区
  • 产业园区
  • 办公楼宇
  • 招商引资
  • 工业厂房
  • 区县
  • 板块
  • ·满足中小企业需求 浦东软件园开建·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有望年内出台·重装备产业·民用航空业·电子信息制造业·汽车制造·软件及信息服务业
    您现在位置:上海招商网 >> 公司注册 >> 相关法律法规 >> 正文内容
    关于印发上海市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的通知
    www.zhaoshang-sh.com 09-03-17 09:45:24 上海注册公司网
        三、年度目标和主要措施

        (一)2009年目标任务和行动措施

        目标任务:创业教育和培训1.5万人(其中创业教育1万人,创业培训0.5万人),建立各类创业园区和孵化基地15个,帮助成功创业1万人,创业带动就业6万人。

        行动措施:

        1在市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制度框架下,建立由分管市领导任组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教委、市科委、市农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办、团市委、市工商联等部门和单位参加,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市促进创业工作小组,加强对本市创业工作的研究和协调,共同推进本行动计划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推动各区县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

        2鼓励推动各区县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实现每个区县都设立专项资金或创业引导资金;扩大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的分基金会数量,新增1-2个分基金会;研究整合各部门融资扶持政策的工作方案,探索建立健全创业融资扶持链。(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金融办等)

        3推动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工作,全市新增20家左右小额贷款公司,并出台相关扶持政策,为试点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同时,加强市区有效联动,筹建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协会。(责任部门:市金融办等)

        4根据《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制订完善小额贷款担保政策的实施意见,建立小额贷款担保资金风险补偿机制,落实对小额贷款担保工作突出的金融机构、信用社区的工作经费补助;推进信用社区的创建工作,全市信用社区的比例达到20%以上。(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

        5拓宽经营场地范围,建立15个创业园区和孵化基地;出台宅基地房屋作为创业者自营开办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的操作办法,明确宅基地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的范围、条件和程序。(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教委、市科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市农委等)

        6建立“创业教育+创业培训”相结合的教育培训模式,推动高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将创业教育列入教学培训计划,当年开设创业教育的高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达到55家,创业教育人数达到10000人次;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全年创业培训人数达到5000人次。(责任部门: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

        7实施“测评、培训、模拟、见习”的创业能力提升模式,引导意向创业者进行个人创业素质的测评,并开展针对性的跟踪指导服务;组织各区县每季度开展一次以创业实务和技能为主题的“菜单式”创业专题讲座;启动创业模拟运作项目的试点工作;发展350家经营较为成熟、社会责任感较强的企业、机构作为创业者见习基地。(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科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

        8探索创业注册登记的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制订集相关部门为一体的创业“绿色通道”的流程和方案,在有条件的区县试行。制订初创期创业组织享受社会保险费补贴、经营场所房租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及贴息,以及本市高校毕业生从事农业创业享受专项创业补贴的实施意见。(责任部门:市工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市农委、市财政局等)

        9初步建成中国(上海)创业者公共实训基地中的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并实现对创业政策、服务、信息、资源的有效整合;建成“上海创业公共服务信息网”,及时发布国家和本市的各项创业扶持政策、办事流程、创业信息和服务资源等公共信息。(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等)

        10引入社会创业服务机构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开展购买服务的试点,建立购买服务的标准和办法,购买服务的领域包括注册登记代办、法律事务、财务记账等方面。(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

        11建立创业市场导向信息发布机制,发布本市适合微小型企业进入的主要行业,以及上海世博会相关行业或项目的创业指导目录,覆盖的行业或项目不低于20个;开展市民创业状况调查,公布当年本市创业状况和创业市场动态信息。(责任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统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

        12组织开展开业指导专家志愿者、创业导师的公开招募活动,充实创业指导志愿者队伍。其中,各区县开业专家志愿服务分团中企业家、职业经理人等专家的构成比例达到60%以上。(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经济信息化委等)

        13鼓励推动区县建立创业者协会、创业者联谊会等创业者自律服务组织,培养创业者自我管理、自律服务的意识。(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等)

        14在本市主要媒体开设创业宣传专栏;组织开展各类创业主题宣传和讲座等活动,其中,全市性创业主题咨询活动不少于3次,创业计划或创业先锋的评选活动不少于1次。(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团市委、市工商联等)

        (二)2010年目标任务和行动措施

        目标任务:创业教育和培训2万人(其中创业教育1.4万人,创业培训0.6万人),建立各类创业园区和孵化基地20个,帮助成功创业1万人,创业带动就业7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