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组织形式和经营范围:
一)管理性公司的地区总部:是指跨国公司为整合管理、研发、资金管理、销售、物流及支持服务等营运职能而设立的公司可以从事下列经营、管理和服务活动:
1、投资经营决策
2、资金运作和财务管理
3、研究开发和技术支持
4、国内分销及进出口
5、货物分拨等物流运作
6、承接本公司集团内部的共享服务及境外公司的服务外包
7、员工培训与管理
二)管理性公司申请认定地区总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母公司的资产总额不低于4亿美元。
2、母公司已在中国境内投资累计缴付的注册资本总额不低于1000万美元,且母公司授权管理的中国境内外企业不少于3个;或者母公司授权管理的中国境内外企业不少于6个。
3、管理性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美元。
二、注册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