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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资公司外汇登记规定
    www.zhaoshang-sh.com 09-05-14 10:49:35 上海注册公司网

        外资公司注册时办理外汇登记,应提供如下材料:

        1、 书面申请(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等)

        2、 营业执照副本(非法人中外合作企业提供非法人营业执照;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无须提供营业执照)

        3、外经贸部门批复文件、批准证书

        4、经批准生效的企业合资合作合同、章程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6、企业公章

        7、除上述材料外,视情况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以上书面材料需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确认与原件内容一致,我管理部验后返还原件,同时留存复印件。


        变更《外汇登记证》

        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外汇登记事项变更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书面申请(包括变更事项等)

        2、外汇登记证

        3、原审批机关有关变更事项的批复文件和变更后的批准证书

        4、经批准生效的修订后的合资合作合同、章程

        5、企业公章

        6、除上述材料外,视情况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以上书面材料需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确认与原件内容一致,我管理部验后返还原件,同时留存复印件。

        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境内投资款划转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企业基本情况、所投资企业的股权结构、申请方企业的出资进度、本次出资币种金额、出资账户、划出银行及划入银行名称、账号)

        2、投资性外商企业外汇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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