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长效机制。根据电影广告的不同类型,实施集中监测与抽查监管,对片商和院线提供的贴片广告,考虑到在全市播放,建议与电影行政管理部门协作,要求片商、院线或各大电影广告公司,根据广告发布周期,在广告发布前或发布时同步报送工商部门监测,加强源头管理。
加强联动协同。建议进一步加强与电影行政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共同配合,及时互通信息,切实加大对内容虚假和涉嫌不正当竞争的电影广告的查处力度。同时,依托国家工商总局“三大平台”建设,实行电影违法广告的区域抄告制度。由于贴片广告一般随影片在全国范围内同步上映,对于已被发现查处的违法贴片广告,可及时上传广告案件平台,向其他地区工商部门抄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