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构:
市局企业注册处及各分局企业注册科(处)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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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电
话
|
市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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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嘉浜路
301
号
4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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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20000-
5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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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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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高中路
290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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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542900-101
|
黄浦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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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路
800
号
|
63782209
|
徐汇分局
|
茶陵路
76
号
|
64038400
|
长宁分局
|
定西路
1289
号
|
62110208
|
静安分局
|
胶州路
58
号
|
62536485
|
普陀分局
|
北石路
631
号
|
52564588
-
7115
|
闸北分局
|
洛川中路
880
号
|
56657070
|
虹口分局
|
大连西路
296
号
|
51851111
|
杨浦分局
|
黄兴路
2022
号
|
55122022、55129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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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分局
|
漠河路600号A幢20-23层 |
56671900
|
闵行分局
|
沪闵路
6388
号
|
64122075
|
嘉定分局
|
迎园路
955
号
|
59536890
|
金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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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石化龙山路
555
号
|
57922711、57922721
|
松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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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诚路
69
号
|
67735867
|
青浦分局
|
青浦镇青松路
175
号
|
59725800
|
奉贤分局
|
南桥镇解放东路
58
号
|
55296103
|
崇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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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桥镇东门路
38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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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623213
|
机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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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启航路
868
号
7
楼
|
68841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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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局受理的,法定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
45
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
市局受理的,当场决定。
( 1 )内资企业
①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投资
主体资格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
②非公司企业:具有投资资格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③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具有投资资格的自然人
( 2 )外资企业:外方为公司、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
1
、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
、
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4 、特殊的申请名称,名称登记机关可以要求投资人提交相关的说明或者证明材料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4 、特殊的申请名称,名称登记机关可以要求投资人提交相关的说明或者证明材料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1991
年
7
月
22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
7
号令发布)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2004
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
10
号令发布
)
《上海市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2005 年 6 月 16 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