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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决定

时间:2010-04-06 10:53:33 来源:德宏招商网

准厂房,引导中小企业合建和租赁厂房,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鼓励全州各县市(区)利用各自资源优势,积极改善基础条件,打破行政区域界线,集中连片布置发展规划,进行深度产品集中研发,促进资源互补,资金、技术、人才合理流动,加快县域经济发展。

    (十三)积极实施“大项目带动战略”。要按照“引进大项目、培育大产业、建设大基地、促进大发展”的思路,加大对大企业和大项目的引进扶持工作,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树立品牌意识,充分发挥大项目对全州经济的拉动作用。以“投资规模越大、产品产业链越长、带动效应越明显,享受的优惠政策越多”为原则,对掌握国际先进技术、投资额度较大、拥有国际知名品牌的企业,采取“一企一策,一园一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更加优惠的政策。

    (十四)构筑园区招商平台,发挥园区聚集效应。我州目前的工业园区、边境经济合作区、边境贸易合作区以及正待国家审批的中缅瑞丽——木姐跨境经济合作区都有特殊的优惠政策和管理模式。要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的要求,充分利用体制、政策和产业聚集优势,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整合各类资源,集中解决好招商引资工作中突出的土地、道路、供水、供电、融资等问题,园区招商应按照“富规划、穷开发、高起点”的要求,坚持“政府牵头、市场运作、多元投入、上下联动”,完善配套设施,营造“特区”环境,将项目的引进与调整产业结构相结合,与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相结合,“引资”与“选资”相结合,促进外来投资者聚合式、裂变式发展,使之成为招商引资的重要载体和德宏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加速器,实现园区发展的良性循环。

    (十五)放宽市场准入条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激活民资是对内开放的必然要求,也是招商引资内涵的深化。要确立“非禁即入”的原则,即凡国家法律法规未明令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各类资本都可平等进入;凡国家承诺对外开放的领域和国有资本退出的领域,都鼓励民间资本加快进入。支持、引导民间资本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领域和政府鼓励项目,广泛参与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以矿冶、生物资源开发项目、进出口加工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和城乡市政公用设施项目为重点,并与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增长的政府性投资项目相呼应、相促进。在资源配置和煤、电、油、运等生产要素协调供给上,对民营经济一视同仁。对发展潜力大、发展前景好的民营企业要加大引导、扶持力度,促进其健康发展,做大做强。鼓励和支持区域内企业间开展技术、生产和投资合作,形成优势互补、协作配套、共同发展的产业格局。

    用好用活侨商资本,为有意回国投资的华侨华商提供无障碍服务,以充分发挥侨商侨领爱国爱乡的积极性及人缘、地缘、资金优势,把其资金转化为项目实体。真正做到以外资增强实力,以内资增添活力,双轮驱动促进区域经济良性发展。

    (十六)优化产品结构,培育生物龙头企业。大力提高我州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积极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开展合作,加强新产品的研发和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增强企业的品牌意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注册商标,创立知名品牌,提高德宏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依托德宏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区位优势、产业优势和资源优势,加大对农产品、高新技术产品、新材料产品企业的扶持力度,积极发展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绿色产业。在巩固提升粮食、蔗糖、茶叶、橡胶、畜牧传统产业的基础上,全州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重点发展竹子、咖啡、坚果、柠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