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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经验可复制推广 海关走在最前端

时间:2014-10-30 10:19:49 来源:上海浦东

管理模式。

  8月下旬商务部部长助理王受文在新闻发布会上就公开表示,商务部正会同上海相关部门,总结相关经验,研究将自贸区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能否在全国推开。

  一知情人士对上证报记者表示,目前比较确定的是,在外资准入领域,整个国家都将采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具体方案正在制订当中,而初定的时间表将是2015年四季度甚至2016年。“这要看外资三法的修法进度。”该人士表示。

  此前,自贸区推出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就涉及相关法律的调整。如今,负面清单如要在全国推广,也一样遇到法律方面的障碍。王受文在上述发布会上也称,商务部正在修改外资三法,将现行的《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合并为统一的《外商投资法》,以为负面清单解除法律障碍。

  上海财经大学自由贸易区研究院副院长孙元欣教授则对上证报记者表示,负面清单复制推广的内容将包括三块:一是负面清单的文本;二是服务业扩大开放的一系列举措;三是和负面清单相关的一整套的管理模式。

  “一旦负面清单全国推广,将意味着我国的外资准入政策和国际接轨了,实行内外资一致的市场准入政策,这将产生深远影响。”孙元欣表示。

  金融:三大领域内容值得复制推广

  金融方面,由于涉及面较宽,对风险管理能力的要求比较高,对复制推广经验,监管层采取的是一种更为审慎的态度。

  “建议按照国家关于金融改革的总体设计,全国一盘棋来予以部署。”央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张新此前如是表示。他认为,在金融管理的简政放权、诚信文化、风险管理的一些措施建立起来以后,与实体经济发展较为密切的一些金融改革措施可以考虑在全国推广。

  其实,目前经过自贸区试验的,与实体经济需求密切相关的一些改革措施,如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用、个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人民币结算业务等、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等,都已经在全国推广实施。

  与此同时,金融制度的复制推广也走的是分类推广的路径。如自贸区试点的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放开制度,目前已在整个上海市推广。

  张新认为,自贸区的金融改革措施都是建立在对实体经济金融需求的实地调研和分析基础上,这种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首先值得复制推广。其次是开放条件下的金融安全网模式值得推广。对自贸区银行境外拆借的额度、企业的外债规模、自贸区总体资金流入量都有市场化的调控措施;在全国适用的存贷比、资本充足率、存款准备金率等监管措施继续在自贸区适用;对风险管理、资金异常流动的监测预警和临时性管制措施都有具体明确的规定,这些防范风险的制度措施都可以在全国推广。

  由于自贸区将与境外打通,金融机构面对的客户群体更加复杂多样,识别了解客户的难度更大。张新认为,自贸区必须建立起在开放条件下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和反逃税“三反”机制,以防范相关风险。开放条件下的“三反”模式,也是未来自贸区金融可向全国复制推广的一大内容。

  目前,自贸区已建立了拒绝客户机制、加强对创新业务反洗钱工作评估等措施,以强化风险管理。上述举措也是金融领域向全国复制推广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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