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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渠道解决人才安居需求

时间:2012-04-05 10:46:23 来源:

2009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上海人才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明确把实施人才安居工程作为健全本市人才发展服务保障、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的重要内容,要求实施高端人才住房资助计划,安排一定比例的资助资金用作高端人才住房资助的配套资金;实施人才公寓计划,在人才集聚的区域集中建造一批人才公寓提供给引进优秀人才租住。其后,又制订《关于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享受特定生活待遇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对入选中央“千人计划”的专家购房资助和租房补贴等规定进行具体细化。
  对于面大量广的青年人才,在住房保障制度设计中予以专门的关注和考虑,通过扩大住房保障政策覆盖面,逐步缓解人才住房问题。
  1、多渠道筹措公共租赁住房,缓解引进人才的阶段性住房困难。
  本市公租房政策,把解决引进人才阶段性居住困难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门槛不设户籍和收入线限制。同时支持有条件大型国有企业、产业园区、高校等单位,按照规定自行建设单位租赁房向本单位职工、人才供应。对此上海已经颁布了《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单位租赁房建设和使用管理的试行意见》。
  在实际操作中,公共租赁住房经营机构租金制订略低于市场租金标准,政府注入一定比例的资本金并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支持,鼓励用人单位向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特别是人才)发放一定的租金补贴。通过政府贴一块、单位补一块,个人出一块的方式,既减轻人才的租金支付压力,又实现公共租赁住房机构的可持续运营。
  2、试点限价商品住房政策,定向解决人才住房区域性供应紧缺。
  为积极吸引各类人才向本市“十二五”规划重点发展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集中的市郊新城和国家级、市级产业园区集聚,在其周边规划的居住区就近安居,凝聚人气,进一步促进产、城融和,打造人才工作、生活环境同步发展的良好格局,上海正试点定向供应人才安居的限价商品住房政策。目前,已在浦东南汇新城地区按照“双限双定”原则(限房价、限转让,定区域、定对象)启动限价商品房建设,力求缓解临港产业园、洋山保税区、中国商飞总装基地、临港主城区和张江高科技园区等人才、尤其是引进人才集聚地区住房供应紧张的问题。
  3、逐步将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覆盖面扩大到中等收入的青年人才。
  2012年2月,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标准再次放宽。其中,三口之家年收入标准放宽至18万元、家庭财产标准放宽至45万元。特别是,本市城镇户籍标准由原来的7年缩短为3年。随着申请门槛的降低,共有产权保障房政策受益面已覆盖到了住房困难的本市青年职工,越来越多的本地人才将符合申请条件。
  为了加快实现“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人才高地建设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的关注和重视,各区(县)积极推进人才安居工程多元化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据不完全统计,浦东新区从2007年开始兴建人才公寓,已建成投入使用、在建和规划建设的共计约200万多平方米,30000多套;嘉定区实行向优秀人才配售人才公寓的政策;黄浦区通过改建酒店式公寓筹措人才公寓房源;杨浦区通过发放住房补贴、闵行区探索市场化资源整合等方式推进人才安居工程。除了以上区(县),其他区(县)也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了相应的办法。
  进一步深化完善人才安居工作
  在今年3月召开的全国“两会”上,韩正市长提出“安居+安全=幸福”的“幸福公式”,让我们深深感到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肩负的责任和工作的意义。在探索和实践中,我们感到人才安居问题,既是住房保障的重要内容,又不能仅仅只依靠住房保障渠道来解决,要放在人才高地建设大环境之下,立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政策的聚焦点。从人才安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