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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区获批“商业保理试点区” 即日起可受理

时间:2014-10-22 09:18:42 来源:上海虹口

  日前,经市商务委、市工商局批复同意,本区将开展商业保理试点工作。至此,虹口区成为本市于今年8月1日试行《上海市商业保理试点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后首个获批试点区。

  作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一城一带”中“外滩金融集聚带”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本区大力推进“以财富管理为特色的金融产业集聚区”建设,区内金融产业发展迅猛,金融集聚效应显著,全区金融服务机构数量已逾700家。同时,随着北外滩航运业及酒类、大宗商品交易等商贸领域产业基础优势的日益显著,为本区打造具有虹口行业特色的商业保理业务提供了良好的商业金融发展环境。

  记者了解到,所谓“商业保理业务”是指供应商根据协议将现在或将来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商业保理商,从而获取融资或获得保理商提供的各类金融财务服务。根据《办法》,商业保理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至少有一个投资者(或其关联主体)具有经营商业保理业务等相关行业的经历;投资者设立存续满一年(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境外母公司以其全资拥有的境外子公司(SPV)名义投资设立商业保理公司,可不要求存续满一年)。投资者具备开展商业保理业务相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其资产总和不得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两年内在税务、海关、工商等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没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记录。商业保理企业境内投资者注册资本已缴足到位,境外投资者符合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外国投资者如实披露实际投资人的背景信息及资产情况;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和重大风险事件应急制度,拥有不少于两名具有3年以上金融领域管理经验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公司形式设立,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为实收货币资本。

  商业保理业务同时也是帮助小微企业融资的重要手段。特别是基于本区入驻企业以中小微企业为主的现状,一旦商业保理业务在本区开展,将能为区内企业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信用风险担保等各类金融业务。中小微企业因信用水平低、规模较小等原因产生的融资难问题或将得到缓解。

  据悉,获批“商业保理试点区”后,全区商业保理行业管理工作将由区商务委牵头负责。目前,该委正在着手建立由区商务委、发改委、市场监管局、金融办、税务局及公安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协同工作机制,以加强商业保理行业的准入和日常监管力度。此外,在政策扶持方面,已初步确认支持商业保理等金融商贸服务业发展的扶持;在工作管理方面,本区则将通过委托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社会评估机构,定期对商业保理企业风控体系、风险指标、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进行评估并公示。

  即日起,区商务委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开始受理商业保理企业准入申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