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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深化大调解体系建设

时间:2012-07-16 14:58:49 来源:

  上海长宁区大调解体系建设的探索实践始于2003年,并且在诉调对接、专业化调解组织的培育、人民调解和信访代理“二合一”等多项工作中走在全国前列,形成了大调解的“长宁模式”。
  一、建立了大调解的长宁模式长宁区大调解模式是长宁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由政法综治部门牵头协调、通过搭建公开公正便捷高效的调解平台,聚各方服务资源,集多元调解力量,推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机结合和良性互动,实现低成本、非对抗地快速化解处置大量矛盾纠纷。
  1、建立区街两级人民调解工作平台。区层面,建立“长宁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派驻法院“人民调解窗口”,受理诉前、审前阶段委托调处的各类纠纷。街镇层面,成立了“社区人民调解信访代理工作室”,实现社区层面调解组织的实体化和专业化运作。
  2、健全调解工作三级网络。目前长宁区已建立区、街、居三级调解组织198个(居委调委会179个,街镇调委会10个,专业调委会7个,另外还有仙霞物业纠纷调委会、程桥高级公寓调委会等调委会2个)。
  3、搭建“八个专业化调解平台”。近年来,长宁区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形势的变化,进一步拓展大调解工作范畴,通过委托调解和参与调解的方式,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衔接,拓宽大调解工作覆盖面。目前已延伸至民商事、轻伤害、治安、交通事故、医患、房地物业、消费争议、劳动争议等领域,建立和完善了诉调、交通事故、消费争议、劳动争议、医患纠纷、房地物业、信访代理、基层大调解八个专业化调解平台。
  今年长宁区司法局将重点在深化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医患纠纷、房地物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上下功夫,并结合长宁实际,在教育、涉外等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上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拓展。
  九年来长宁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0766件(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共受理医患纠纷82件,成功调处71件,累计协议金额502.6万元)。
  4、做实调解力量“三支队伍”。即以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队伍为主体的基础力量;以各相关领域的行政机构、司法机构和准司法机构为主体的专业力量;以志愿者队伍、律师和调解类民非组织等为主体的社会力量。
  二、创立了长宁调解服务中心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以来,长宁区司法局按照“区域化格局、专业化支持、信息化支撑、社会化运作、多元化参与”的要求,坚持走社会化的路子,并将区人民调解协会建成枢纽式社会组织,进一步深化大调解体系建设。在华东政法大学的支持下,在“区校合作”框架内依托区调解协会在东虹桥法律服务园区创建了长宁调解服务中心。
  目前,长宁区通过“培训、实训、孵化、枢纽、展示”五大功能建设,把调解服务中心建成一个整合园区资源、提升功能、服务群众、深化长宁大调解体系建设的功能性平台,着力实现“培育一批专业化的基层调解员,孵化一批社会类调解组织,打造一批功能更齐全的调解平台,织密一个以信息化为支撑的调解便民服务网络”的创新目标。
  中心已于今年3月底初步建成并进入常态化运行,社会效果初步显现,大量矛盾纠纷通过调解有效化解,集约了司法资源,司法诉讼案件数量有所下降,律师参与信访积案的梳理与化解作用显现,全区上半年信访量有所下降,调解队伍素质得到明显提升,调解水平、调解能力、调解效率明显提高,矛盾纠纷化解周期明显下降。
  随着东虹桥法律服务园区二期今年4月底建成并投入使用,调解服务中心功能有了进一步拓展,引入多家律师事务所做实法律服务平台,吸引更多的调解类社会组织落地孵化,大规模、多层次的调解员队伍培训得到更高的提升和更广的覆盖。
  培训:借助包括华政、新长宁现代培训中心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由人民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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