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招商网资讯中心

当前位置:上海招商网 >> 招商引资 >> 政策速递 >> 正文内容

税务总局再取消11种涉税文书报表

时间:2014-06-03 09:14:27 来源:长江商报-中国中小企业武汉网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第二批取消简并涉税文书报表的公告,在第一批取消简并15项涉税文书报表的基础上,再取消《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表》等11项涉税文书报表,再度为纳税人减负。

    据了解,这次取消的11项涉税文书报表中,属于规范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业文书报表的有5种,即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表、货物运输业代开票中介机构认定表、代开票中介机构年审申请审核表、自开票纳税人年审申请审核表、交通运输业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属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的2种,即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申请表、作废红字发票通知单申请表;属于优化税收征管业务流程的4种,即外埠纳税人经营地销售货物申请查验报告表、外出经营货物报验单、发票购票特批申请表、发票退票申请表。

    位于襄阳市的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有限公司办税员杨霞对丢失专用发票处理感触颇深,这项业务虽然能当场办理,但要带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明、验证资料和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还要去走程序。现在不用填表了,为企业办税员少了些麻烦。

    此前,自2014年5月1日起,已取消税务登记验证申请表、小额税款退税申请表、纳税申报方式认定申请表等15项涉税文书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