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 碚(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北京 100836)
中国经济发展处于工业化阶段,中国经济的最大主体是工业,30年来,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是工业(工业企业)改革。迄今为止,在各产业中,工业经济(第二产业)发展最快,在三次产业中所占比重不断提高,除了是由中国目前所处的工业化阶段决定之外,一个重要原因是,工业改革的广度和深度最高,市场化和国际化进程最快,企业竞争最充分。所以,中国工业改革开放最真切地体现和反映了迄今为止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丰富内容和艰难经历,以及改革的主要成就和须继续解决的问题。
一、突破计划经济羁绊——挣脱贫困低效陷阱(1978-1992)
中国工业改革发端于严重的经济困境之中。1978年4月20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工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简称工业三十条),是当时指导工业战线拨乱反正的重要文件。其基本思路是明确 “企业是生产单位,必须以生产为中心”和强化生产指挥过程的责任制(党委领导下的厂长分工负责制,总工程师、总会计师责任制),来建立和保持正常的企业生产秩序。这一《决定》对工业改革所产生的实际并不很大,因为,它只是要求维护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生产活动,但却是当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正式决定“把全党工作的着重点和全国人民的注意力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及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党的路线转变在工业领域中发出的一个先声,也体现了在中国经济濒临崩溃边缘、生产效率低下、人民生活贫困的困境中,工业领域渴望变革的迫切愿望。
此后若干年,中国经济改革的核心战场在农村,因为,农村的极度贫困和低效已经危及亿万农民的生存底线,甘冒“准备坐牢”风险和“逼上梁山”式改革在农村破土后势不可档。以家庭承包为核心的农村改革实质上是农民要求破除计划经济的枷锁,争得自己的经济自主权。其实质就是要求建立(或者恢复)农村的市场经济制度。
农村改革短短几年就取得明显成效。这给工业改革以极大的启示和刺激:要向贫困和低效宣战,就必须突破计划经济羁绊,这成为工业改革最初的意识起点。
1981年,十一届六中全会确认“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让突破计划经济体制的尝试有了“名正言顺”的理由。按照当时的认识,高级阶段 社会主义必须是纯粹的计划经济,而“初级阶段”的计划经济则可以不那么纯粹。于是,1982年,党的十二大提出了要“正确贯彻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这就在计划经济体系中为市场经济撕开一道缺口。
1984年,经济体制改革的主战场从农村转向城市,工业改革(企业改革)成为中心。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其中,“商品经济”的提法实际上是市场经济的一种曲折的表达。从这一年开始,以工业领域为突破口和主攻点,计划经济的清规戒律一个个被打破。价值规律、价格改革、经济刺激等市场经济运行机理和原则,逐步得到承认和实行。尽管这一时期的改革措施大多具有计划和市场“双轨制”的特征,并因此而产生了许多矛盾和混乱现象,但毕竟是在计划经济的机体中顽强地生长出了市场经济的因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