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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公司的经营范围

时间:2012-12-03 14:16:40 来源:上海招商网

计、制作广告公司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的合营、合作各方必须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以经营广告业务为主的企业法人;

  2.能够引进国际先进的广告制作技术和设备;

  3.具有市场调查、广告策划和广告效果测定等能力;

  4.能够为中方合营者培训广告策划、创意、设计、制作人员和经营管理等广告专业人员;

  5.投资总额不低于30万美元。

  (七)申请增加广告业务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经营范围

  指利用企业自有的人员、技术、设备从事广告设计、制作经营服务的企业。

  资质标准:参照设计、制作广告公司的资质标准。

  广告经营范围核定用语规范:

  广告经营:指广告经营者进行的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等活动的统称。

  核定广告经营范围的内容

  1、设计:指根据广告目标而进行的广告构思、创作、编排等活动;

  2、制作:指根据广告设计要求,制作可供刊播、设置、张贴广告作品的活动;

  3、发布:通过媒介刊登、播放、设置、张贴广告的活动;

  4、代理:指广告代理人(广告经营者)在广告被代理人(广告客户或其它广告经营者)授权的范围内,以广告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的直接对广告被代理人产生权利义务的广告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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