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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开发区:每年500万助力文化产业发展

时间:2014-06-09 10:37:59 来源:中国经济网

  近日获悉,为了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文化产业各方面扶持政策,江苏南通开发区出台了《关于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规定,从今年起,南通开发区每年安排不少于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文化产业发展。

    《意见》指出,南通开发区将重点扶持引进一批创意设计、新兴媒体、数字动漫、网络游戏、出版发行、广播影视、演艺娱乐、广告会展、服务交易类文化产业项目,支持打造综合性、专项性、区域性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交易平台,引导推动文化产业集聚。 《意见》指出,对于注册资金超过300万元并到账50%以上的文化产业项目,对不超过150平方米的使用面积,给予2年的房屋租金补贴。积极支持项目申报国家和省、市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对获国家、省、市专项拨款或项目补贴的,区财政分别按到账资金1:1、1:0.5、1:0.5的比例给予配套扶持。对获国家、省项目贴息的,区财政分别按1:1、1:0.5比例给予配套,但贴息总额不高于项目实际贷款利息总额。单个项目配套扶持总额一般不高于200万元。本地注册企业新上文化产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财政按其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新设立的文化创意设计服务企业,自工商注册起3年内,以其对地方财力贡献额度为基数,按第一年100%、第二年50%、第三年50%的比例由财政给予奖励。  

    另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今年3月21日,《中共南通市委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通委发〔2014〕10号)(以下简称《政策意见》)正式印发,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政策意见》明确提出,设立文化产业专项引导资金,利用相关发展专项资金,统筹扶持文化产业发展。市财政从今年起每年统筹安排专项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并随市本级财力增长逐步提高。从这里可以看出,南通开发区对文化产业的资金支持约占全市的10%左右。

    此外,《政策意见》重点支持载体建设和项目带动。继续实行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认定制度,建成市级、省级、国家级示范园区(基地)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本地注册企业新上文化产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按其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奖励。中国经济网记者发现,《意见》的很多内容都是对《政策意见》内容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