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已设九大综改试验区 过于密集或致"用力抵销"
备受瞩目的《深圳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上报中央作最后审定,深圳可能在"对国家加强内地与香港经济合作的重要事项"等四个方面,获权"先行先试"。
根据该方案,深圳将加强与香港的互补,共同推动深港地区形成"全球性的金融中心、物流中心、贸易中心、创新中心和国际文化创意产业中心"。
深圳获权"先行先试"
早报记者了解到,今年1月国务院批复《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以下简称《纲要》),消息人士透露,早在去年7月,深圳的《方案》在《纲要》拟定和起草的过程中就已经开始制订。今年初,《方案》上交到了国家发改委,并在全国"两会"前夕获得通过。
按照《方案》的思路,深圳将做到"四个先行先试":一是对国家深化改革、扩大开发的重大举措先行先试;二是对符合国际惯例和通行规则,符合我国未来发展方向,需要试点探索的制度设计先行先试;三是对深圳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对全国具有重大示范带动作用的体制创新先行先试;四是对国家加强内地与香港经济合作的重要事项先行先试。
消息人士指出,《纲要》公布后,实际上已经赋予深圳"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使命,同时也意味着这一战略定位在国家层面得到认可。
为了使《方案》配合珠三角规划纲要,深圳还起草了《关于落实〈纲要〉的实施方案》, 4月15日已在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原则通过,有望于近期正式公布。
《方案》的另一亮点是,深港两地将"全面创新对外和区域合作的体制机制"。在该方案中,深港紧密合作的内容涉及科技、文化、教育、金融、物流、贸易和港口等多个领域。
九大地区争得"综改"
2005年6月,国务院批准上海浦东新区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2007年6月,国务院批准设立重庆市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成都市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2007年12月,国务院批准设立武汉城市圈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长株潭城市群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2008年2月,《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获国务院批准正式实施;2008年3月,国务院批准设立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2009年5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
近年来,我国先后设立了9个"综改"试验区承担着不同的探索任务。专家分析,设立"试验区",便是深化改革的"前哨站"。
不过专家也指出,九大综改试验区已辐射了全国大部分地区,加上不少地区仍在研究和申报中,平均用力可能导致互相"抵销"的反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