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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静安”迈出坚实步伐

时间:2014-10-28 09:41:13 来源:上海静安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静安区今年重点推进的五项创新性改革工作之一。经过全区各部门历时两个多月的共同努力,“政府带头用信”的制度性建设已基本完成,朝着加快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1+3”制度设计:兼顾科学性、可行性

  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就是这项工程最重要的“基石”。为了让整个体系不只是“看上去很美”,区发改委通过“一次排摸、三场座谈、一轮征询”,详细掌握和梳理了全区各政府职能部门使用信用产品的情况,同时会同专业信用机构逐项进行审核和分析,并最终以《静安区政府部门使用信用信息(产品)暂行办法》、《静安区政府部门信用信息(产品)使用目录(2014年)》、《静安区政府部门使用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操作细则(2014版)》和《静安区政府部门使用信用报告操作细则(2014版)》四份制度性文件,完成了“1+3”的制度设计,保证了整个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根据这一制度设计,政府带头用信的领域目前设定为资质认定、专项资金、配套资金、政府采购和项目招投标、人事事务、福利事务、表彰评优、行政监管和社会公共管理等8个领域。

  相较于《暂行办法》侧重于全盘的统筹规划和原则性阐述,《目录》更侧重于管理界定。翻开《目录》记者发现,现代服务业引导资金、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等全区17个部门43个信用信息(产品)使用事项一一在列,其使用领域、使用的信用信息(产品)和使用部门也得到了明确。其中,有38个使用事项采用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信用信息,38项中有4项同时使用信用报告;另外5个事项采用各自条线系统生成的信用信息。

  《市平台操作细则》和《信用报告操作细则》则分别对市平台信用信息查询和专业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的使用作出了明确规范,对于每一个操作步骤和流程都进行了细化,便于部门的实际应用和操作。

  区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1+3”制度性文件的落地实施,下一步将实质启动《目录》中列明的信用信息(产品)使用事项,全面铺开政府带头用信,并适时开展政府带头用信效果的评估,进一步强化部门信用意识。

  在完成制度设计的同时,全区多个政府部门也已经开始在一些领域和事项中使用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目前已在公务员录用、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请等事项中查询了100余条企业或个人信用记录。

  事中事后监管:探索中的创新

  事前的放开,意味着事中、事后必须管得住、管得好。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抓手之一,社会信用体系为政府如何有效管理开拓了一条新路径。

  区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事中事后监管的核心在于“分类监管”,通过对企业的量化分级,将对不同的企业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做到“千人千面”。在近几年内,政府都将是静安区社会信用体系的主要构建者,下阶段,将在信用信息基础、信用评价标准、企业分级评定、分类监管措施四个层面开展探索,增加企业失信的成本,让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制”,进而争取形成创新性的工作方法和模式。

  信用信息基础层面,通过沟通协商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模式和更新维护机制,采集并整合各部门的信用信息,不断充实完善信用基础。

  信用评价标准层面,充分借助第三方信用机构的专业优势,在现有可提供的信用信息基础上,建立相对通用的信用评价标准。

  企业分级评定层面,在信用评价标准基础上,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通过量化方式,对企业信用等级进行分类评级。

  分类监管措施层面,各部门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制定分类监管措施,在办事时限、监管频率等方面给予诚信企业提供便利,依法对失信企业进行公示和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