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招商网资讯中心

当前位置:上海招商网 >> 招商引资 >> 投资上海 >> 正文内容

税务总局10项创新服务支持上海自贸区发展

时间:2014-07-09 09:27:42 来源:税务总局网站

  7月7日,上海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国税务报、上海电视台、解放日报、第一财经日报以及彭博社、共同社、联合早报等近50家媒体记者参加。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长过剑飞向媒体介绍了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税收服务的通知》,围绕“税收一网通办、便捷优质高效”10条举措回答了记者提问。过剑飞表示,“这些举措符合自贸区制度创新特点,顺应税收现代化发展,可复制可推广。”

  据了解,为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打造税收服务创新高地,税务总局接轨国际通行规则,推出“办税一网通”十项措施,主要包括:

  ——网上自动赋码。在全国率先试行税务登记网上自动赋码管理,税务机关根据工商、质监提供的企业信息,由赋码系统自动赋予企业税务登记号码,纳税人可以网上自主查询税务登记信息,而不需要像以往那样到税务机关申请办证。

  ——网上自主办税。拓展和完善网上办税服务厅功能,推行网上发票核定管理、发票领用、电子申报撤销等项目网上办理,力争年内常用办税项目网上应用全覆盖。加强网上跨部门联合受理和信息共享,与科委、工商、质检、银行等部门实行“一口受理、并联审批”,联合推进研发费加计扣除、非贸付汇等事项便利化,避免企业多部门间往返奔波。

  ——电子发票网上应用。推进自贸试验区内电商企业电子发票网上应用,研究金融保险业电子发票应用,节省电子商务交易时间,减少企业运营成本,维护消费者权益。

  ——网上区域通办。利用办税服务厅和延伸点推行自贸办税直通车服务,并为企业提供所有税收业务事项网上区域通办服务,切实解决自贸试验区地域宽广、企业往返时间长、办税成本高等问题。

  ——网上直接认定。对新办企业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辅导期,推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网上直接认定,持续做好纳税辅导期的管理服务工作。

  ——非居民税收网上管理。对在银行等托管方设立自由贸易账户开展投资等综合业务的非居民企业和个人,由托管方主管税务机关集中提供相关涉税服务,实行非居民网上税务登记、合同网上备案、网上申报、网上扣款。

  ——网上按季申报。洋山保税港区享受提供国内货物运输服务、仓储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即征即退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由按月申报改为按季网上申报、即征即退,加速企业资金周转。

  ——网上备案。常用涉税事项网上“先备后核”,纳税人按规定备案(备忘)后先行享受政策,税务机关事后核实和监管。

  ——纳税信用网上评价。通过信用信息平台采集、处理、评价纳税信用信息,纳税人可在网上自我查询评价结果,主动公开A级纳税人名单并放宽用票量,对D级纳税人加大惩戒力度,并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报相关部门。

  ——创新网上服务。通过税企互动平台、网上在线、网上调查问卷等功能,分类采集纳税人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个性化政策推送、风险提示提醒等服务,并提供网上涉税事项办理进度查询服务。

  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作为一项国家战略,自贸试验区的核心任务是制度创新,而非政策优惠,要建设制度高地,而非政策洼地,税务总局正式推出“税收一网通办、便捷优质高效”10项创新措施,对自贸试验区打造税务监管服务的制度高地、深化推进功能拓展具有重要意义,也为推进全市乃至全国税务监管服务制度改革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建设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改革部署,《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印发后,税务总局高度重视,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要求税务部门围绕“税收一网通办、便捷优质高效”的理念,加快政府职

上页 1 2 下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