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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港通进入铺轨期 上交所发布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时间:2014-04-30 09:59:11 来源:中国上海

  备受瞩目的沪港通即将进入“轨道铺设”阶段。4月29日,上交所发布《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这标志着沪港通已“可以进入实质性的技术开发时段”。

  沪港通交易最大限度地突出了便利性安排,秉持了两地机构一直以来强调的“四不”基本原则,即:不改变现行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不改变证券市场的组织架构,基本上不改变投资者的交易习惯,原则上不增加投资者的交易成本。在4月10日两地证监会发布的《联合公告》基础上,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沪港通标的范围、额度控制、交易时间、交收安排、投资者适当性和权益证券处置等六大关键问题的细节。

  【标的】

  不包括香港创业板股票

  《细则》明确了投资者的投资范围,其中,港股通方面,内地投资者可投资的港股包括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成份股以及不在前述指数成份股内但有股票同时在上交所和联交所上市的发行人的H股,其中前述指数成份股内发行人同时在上交所以外的内地证券交易所上市的H股除外。根据联交所披露的标的名单,截至4月11日,共有266只股票可供投资。

  沪股通方面,标的范围包括上证180指数及上证380指数成份股,以及不在上述指数成份股内但有股票同时在上交所和联交所上市的发行人的沪股,其中被纳入风险警示板的除外。《细则》还明确了相关股票调入、调出沪港通投资范围的若干情形及时间规定。当股票被调出投资范围后,投资者只能卖出,不能买入。

  【额度】

  满额情况下停买不停卖

  根据征求意见稿给出的计算公式,3000亿元、2500亿元的沪股通、港股通总额度,以及130亿元、105亿元的沪股通、港股通每日额度,均按买入卖出抵销之后的净轧差计算,这意味着沪港通支持的实际成交额可以超过额度本身。

  需注意的是,在连续竞价阶段当每日可用额度使用完毕时,双方交易所将停止接受当日后续的买单申报,但仍将接受卖单申报。也就是说,满额情况下“停买不停卖”。另外,当沪港通总额度分别趋近3000亿元、2500亿元总额度上限时,如总额度余额少于单日额度时(沪股通130亿元、港股通105亿元),下一个交易日“停买不停卖”,当总额度余额恢复到单日额度以上时,下一个交易日恢复接受买单申报。

  上交所同时解释说,交易手续费、现金红利、利息等非交易因素引发的资金流动,不占用沪港通额度。

  【时间】

  同时开市且满足结算安排

  沪港通交易时间的限制可能超出很多投资者之前的估计。除双方因节假日安排、每日交易时间安排造成的交易时间差异外,投资者还须关注所谓“共同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概念。

  何为“共同交易日”概念?举例来说,投资者可能会发现,当香港市场因圣诞节休市时,港股通无法交易;当内地休假沪市休市,而香港市场照常开市时,港股通同样无法交易。也就是说,沪港通的交易日必须安排在两地交易所的“共同交易日”。

  此外,所谓“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以沪股通为例,如果香港市场下一交易日休市从而导致无法完成结算时,则当前交易日的沪股通交易也将停止。

  据了解,双方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将及时向市场公布交易日、交易时间安排。从投资者实际操作来看,开户券商也会在交易系统中提供相应的提示。

  【交收】

  港股通可日内回转交易

  很多投资者对香港市场的日内回转交易印象深刻,并将其理解为“T+0”;其实香港实施“T+2”的交收制度(T日买入,T+2日股票到账),只不过允许投资者在股票尚未到账的T日和T+1日卖出股票。征求意见稿规定,“港股通投资者买卖港股通股票,当日买入的股票,经确认成交后,在交收前可以卖出”。

  当然,考虑到股票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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