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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账户,金改“第二季”

时间:2014-06-25 09:41:56 来源:财经国家新闻网

  5月下旬,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发布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下称“自贸区”)账户体系的两项细则,意味着作为自贸区跨境投融资、资金流动、汇兑活动的基础设施-自由贸易账户(下称“FT账户”)正式启动。

  在《分账核算业务实施细则》及《分账核算业务风险审慎管理细则》两项细则的发布会上,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屠光绍表示,“自由贸易账户的启动,标志着自贸区金改连续剧到了第二季的高潮。”至此,央行此前推出的一系列业务细则,都将落到实处,或是获得开展业务的载体与工具。

  不过,对于作为这场大剧的主角银行,以及其服务对象企业来说,目前考虑得最多的还是FT账户开立后,自贸区到底能提供一个多大的舞台,毕竟尚有种种设限及不可为的“禁区”。

  “宏观审慎”FT账户

  “FT账户给大家搭建了一个舞台,但亦伴随很多规矩。”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朱楹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说,“有很多宏观审慎方面的要求,包括对资产负债管理的要求,比例上的限制,银行方面也有风控要求。”

  具体来看,细则对境外与境内区外之间的资金隔离,按照有限渗透的原则框架,设定了多道“防火墙”。

  首先是对金融机构分账核算单元的管理。根据“分账核算细则”,上海地区的金融机构可以建立分账核算单元,在这一单元中为区内主体和境外机构开设FT账户,从而提供经常项目、直接投资和央行“金改30条”中规定的投融资创新相关业务。细则规定,金融机构的分账核算单元因向FT账户提供兑换服务而产生的本外币头寸,应在区内或境外进行平盘。

  朱楹指出,如果允许到境内市场或跟各银行的母行平盘,FT账户以后的方向是自由兑换,这就相当于将账户下的头寸拿到区外,从而冲击区外境内市场。

  同时,分账核算单元吸收的FT账户外币资金余额,除因清算需要必须存放境内金融机构的,不得存放境内金融机构。如因清算需要存放境内金融机构的,纳入该清算账户开户金融机构的外债管理。

  “如果存在银行里,那就代表银行可以用这个资金了,等于资金变相进入境内。”朱楹说。

  “用掉”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把这些钱借给其他企业的自贸核算单元;二是如果找不到企业贷款,就拆借给其他银行的分账核算单元;三是借给境外的银行或企业。而这三种方式的转拨途径,也只能是从一家金融机构的分账核算单元到另一家的分账核算单元,或是从一个FT账户到另一个FT账户,不能走其他非自贸账户进行资金划拨。

  其次,对FT账户与非FT账户之间的资金划转,细则明确为,视同跨境业务管理。这意味着,银行要对所办理业务进行真实性审核,并且,资金进出要占用企业外债额度与对方放款额度。

  “金改30条”明确,自贸区内个人可按规定开展包括证券投资在内的各类境外投资,区内金融机构和企业可按规定进入上海地区的证券和期货交易场所进行投资和交易等。而按照分账核算细则,上海地区的金融机构都可以提供FT账户服务,不仅限于银行,还包括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

  “但具体实施还有待资本项目可兑换细则的出台。”朱楹说,除了央行牵头制定的细则,还涉及证监会、保监会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实施细则。

  最后,尽管设计上是本外币统一的账户,但目前FT账户只能开本币账户,这意味着,跟境外的资金划拨只能以人民币进行。

  对此,央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兼上海分行行长、国家外管局上海市分局局长张新指出,FT账户遵行先本币后外币的原则分步推进,条件成熟再过渡到外币,“在本币账户实施6个月的过渡期后,进行评估,届时再择机启动外币业务”。

  贸易套利难度加大

  从自贸区与境外的资金流动来看,FT账户的启动将大大提高资金划转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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