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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加强境内网络交易网站监管

时间:2014-10-17 13:24:02 来源: 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创新发展,网络交易呈现爆发态势,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必须重视起来。网上伪造或冒用合法市场主体名义设立网站、侵犯知识产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恶意欺诈、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等问题时有发生,破坏了网络交易市场秩序,严重侵害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和工信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境内网络交易网站监管工作协作积极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遏制网络交易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我国电子商务良性发展。

  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讯 据工信部网站消息,为进一步形成监管合力,加强境内网络交易网站管理,有力打击境内网络交易网站违法经营行为,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网络交易市场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促进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和工信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境内网络交易网站监管工作协作积极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电信主管部门通过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加强网络交易网站监管工作协作,及时发现和快速解决网络交易市场中的不良现象,有效遏制网络交易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营造透明有序、公平正义的市场环境,推动网络交易市场诚信机制的形成,促进我国电子商务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意见》明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电信主管部门应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积极配合相关部门部门开展工作。要建立健全简便高效的网络交易管理工作协作机制,及时准确定位载有违法信息的网站及服务器相关信息,实现对网络交易违法行为及时、有效、务实、强力打击的工作目标。

  在加强工作协作方面,《意见》规定建立部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与工作协作,处理各类违法网络交易网站的工作协作方式。

  同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违法网站经营者过程中,遇到危及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财产安全等重大且紧急的特殊案件时,为及时制止违法网站的违法行为,可以先行函请电信主管部门依法对违法网站采取停止互联网接入服务的紧急处置措施。案件查处结束后,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需要关闭网站的,应将《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建议函》等函件一并提交电信主管部门,由电信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网站采取进一步处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