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我省登记制度改革的又一重大举措,企业信息公示制度规定企业应当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通过规范企业信息公示,形成并维护信息的公信力,保障信息透明,能够让市场主体信赖并方便利用。
截至 12月 7日,全省共有34714户新设立企业自主公示出资、股权变更、知识产权出质、行政许可、受到行政处罚等信息77760条。共有268434户企业通过公示系统申报并向社会公示了2013年度年报信息,年报率达到55.22%,位居全国前列。
为了进一步优化便民举措,今年12月1日,“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在辽宁省沈阳、鞍山、朝阳三市同时开展先行试点,按照计划,2015年3月将在全省范围全面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