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意见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快转变监管方式,通过采取建立监管清单制度、制定监管实施办法、建设信息公示系统、建立信用约束机制、完善协同监管机制、引导市场主体自律、建立社会监督机制等措施,形成审批监管、行业监管、属地监管、综合监管相协调的市场监管机制。
上述吉林省工商局官员也透露,吉林省目前专门针对改革后各个部门之间如何去加强衔接与协同的监管上,正在起草相关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