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工商总局召开全国工商系统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出席会议并讲话,上海、江苏、辽宁、湖南等省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代表作交流发言。会议决定,自即日起至2015年年底之前,在全国范围内针对家用电子电器、装饰装修材料、服装鞋帽、交通工具、有关服务等五大类重点,集中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
马正其副局长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全国工商系统把消费维权作为重要使命,全面推进消费维权效能建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与此同时,消费维权工作与广大消费者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一些重点领域的消费申诉量仍然居高不下。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是适应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迫切需要,是顺应群众期盼、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必然要求,是建立扩大消费需求长效机制的重要保障。各级工商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新形势下做好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明确重点任务,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创新监管方式,不断提升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效能;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