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公开透明为目标,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内容
(一)进一步推动规范性文件等政策信息公开。结合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完善规范性文件发布政策解读机制,实现规范性文件与政策解读互为关联,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度。
(二)扩大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托“上海工商”门户网站建设,完善我局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公开;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实现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统计分析、消费提示、消费警示等公共服务信息网上发布;实现食品流通许可证信息网上查询;稳步推进涉及食品安全等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处罚信息的公开。
(三)推进财政性资金公开。根据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和统一部署,向社会主动公开市级部门财政预算信息,稳步推进部门决算等财政信息公开。
二、以合法规范为准则,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优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服务。进一步梳理登记年检类信息公开属性,统一公开口径;完善申请窗口受理咨询机制,规范依申请收费制度;建立健全申请需求跟进机制,对于未主动公开但申请量较集中的事项,及时会商提出信息公开方案。
(二)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水平。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根据《条例》和《规定》,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及时答复。
(三)建立健全疑难问题发现会商机制。加强各单位(部门)协商会审,使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认定更加准确。稳妥处理疑难信息公开申请,完善争议化解机制,妥善应对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和分析研究。
三、以服务便民为导向,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一)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公开第一主渠道的作用,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加强整合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信息在门户网站上集中发布;加快信息更新频率,完善政府信息搜索功能,提高信息的实用性和易用性,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加强网上互动栏目建设,推动政民交流,增强本市工商系统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互动性。
(二)积极探索创新公开新渠道。充分利用全市基层工商所网络化布局,加强基层工商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场所、自助查询电脑、触摸屏等设施建设,提供政务公开信息、企业基本信息、个体工商户基本信息等查阅服务,方便企业、群众就近获取所需信息。积极探索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基层工商所等级标准评价体系。
四、以严谨细致为要求,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水平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培训计划,增强全市工商系统干部的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强对从事信息公开业务干部的培训,提升信息公开业务岗位的稳定性和人员的专业化水平,积极探索将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纳入初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