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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步入十二五跨越期 转变发展方式是主线

时间:2010-11-05 16:38:04 来源:瞭望

《瞭望》新闻周刊说,经济发展总是一个个产业更替的前后顺序,但是区域是一个空间结构,现在可能是到了更加关注空间结构的阶段。我国文化产业在前一阶段的发展中已经开始出现东部地区文化资本效益下降的情况,而西部一些落后、偏远的少数民族聚居省份,比如说四川、西藏,文化投资的效益反而要比东部地区高。这样的趋势说明我们国家的文化产业需要强调空间布局上的平衡,使得一些支柱产业有伸展空间。

  他还提出,我国文化产业从空间布局上太受行政区划的影响,不够合理。所以应该提出一个跨行政区域的全国性空间布局的设想,以实现跨区域、跨行业的新的文化产业的合理布局。我国一些不发达地区的文化资源所表现出来的差异性更为明显和突出,而消费者愿意花钱购买的内容恰恰是这些原创的、差异的、不可替代的部分。因此我们要更为关注如何将这部分资源转化为产业,不仅仅是产品,还包括服务。城市和农村,东部和西部,传统和现代,“十二五”期间应该更加注重如何规划这些层面的文化产业发展。

  要“大中小并举”

  据学者研究,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好莱坞最具活力的电影生产者仍然是独立制片公司;2008年美国电影市场共上映了610部电影,独立制作占了444部。当然,众多具规模的独立制片商事实上与六家电影集团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个别中小型独立制作公司也是电影集团的控股附属公司。这种网络结盟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延续着好莱坞电影市场繁荣的局面。

  我国内地文化产业市场的发展虽然和发达国家的情况有别,但文化企业“大小并存”的局面却普遍存在,与西方国家的情况并无二致。例如,尽管外资跨国广告公司已打入内地广告市场超过十年,但这些4A级的集团仍面对大批土生土长的中小型广告公司的挑战,大小并存的局面反而有助于促进竞争。

  张晓明说,文化产业领域既需要大企业又需要小企业,要防止过分垄断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消极影响。他提出了“不要被资本绑架”的观点,好的文化创意需要经年累月甚至是几代人的积累,要有一种比较好的心态,一旦被资本市场过度绑架,把所有的东西都折算成钱,并不利于文化产业的长远发展。

  莫建伟认为,过去一段时期由于政府鼓励文化企业“做大做强”,而且在文化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推动国有企业走向集团化、面向市场,使得一批又一批的国有文化企业成为政府政策扶持的重点对象。倾斜政策的效果虽然达到促进国有文化企业走向市场,以确保这些企业在经济转型中保持活力的目的,但钟摆过于倾斜,反过来在为民营文化企业创造环境、兼顾促进多样化文化发展的政策目标上出现问题,容易造成民企创意活力不足、市场发展不均衡的状态。在这种资源和培育环境严重扭曲的格局下,文化多样性和均衡发展的目标将更难实现。

  他表示,文化产业内部个体创作者、中小企业、企业集团三者的角色和作用,往往随着产业门类及市场环境条件产生不同的组合、分工和合作。我国文化产业政策以往把重点放在发展企业集团化的方面,虽然是顺应国有体制迈向市场化的总趋势,但要提升文化产业的活力和能力,必然要促进个体创作者和中小企业的创造力和竞争力,这是理顺文化产业结构不可或缺的重大政策趋向,也应该是“十二五”时期推动产业发展的重要工作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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