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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步入十二五跨越期 转变发展方式是主线

时间:2010-11-05 16:38:04 来源:瞭望

长期压抑的文化创造力和消费需求一并爆发,社会充斥着未及细嚼的进口文化、急于摸索新路向的情绪、表达创造能力的强烈诉求、追求文化新体验等多股巨流,牵动起文化创意活动、产业结构和文化市场涡轮式的更替变革。

  与西方国家文化产业重回到个体性创作主导的发展阶段不同,我国文化产业现阶段的核心价值——创造性和创新精神——在不同领域仍受一些制度性因素制约。要提升个体活力和创造力,建立新时期的物质文化,政府需要投入更大力度改革文化体制及相关体制、减少不必要的限制、确立公民的文化权利、鼓励多元的创作文化。

  莫建伟强调说,若“十一五”或此前时期是我国文化产业的始发阶段,下一阶段文化产业的发展不应该只着重产业体积和经济总量的提升,盲目追求量的增长,更重要的是巩固文化产业的核心创造力和个体自主性,为下阶段文化产业专精化和迎接质的变化作好准备。

  文化产品兼备一体两面的价值,扩大文化产品在消费市场的销售份额体现了产品的商品经济价值,但必须认识到,可从文化产品的内涵和表现形式体现出的艺术性、个性、创造性和精神内涵,来判定它的社会和文化价值。后者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社会和文化价值才是彰显个体创造力和文明阶段性发展的最佳指标。两种价值本质上并不分割,在现实里却不一定同轨并进。

  莫建伟举例说,精致的文化作品如昆曲《牡丹亭》,纵使表演门票卖不上千万元,但其艺术性和承传文化的功能和作用,不会因为门票收入比不上好莱坞电影而让它的艺术性和文化精神褪色;一部深刻反映当前社会现况和问题的纪录片,其引发社会思考的文化价值也不一定低于票房收入以千万元计的流行歌曲演唱会。

  因此,从政策层面过于强调市场价值的重要性,往往患上忽视维护有利于文化创作的环境的毛病,因为文化精神价值不容易显现,往往跟政府如何保育传统、保护文化资源、推动创意教育、维护最低约束性的政治社会条件有莫大关系。

  简言之,从政府角度而言,设定下阶段文化产业政策的目标,不应单纯讲求经济效益,应当把打造有利于创作和创新的社会环境,保障、鼓励个体创作权,放在政府政策议题更高的位置。

  更加关注区域文化产业发展

  “十一五”以来,我国整个宏观经济政策出现了一个很重要的趋向,就是更加注重地方。尤其近三年以来,中央连续出台了十几个专项支持地方发展的文件。文化产业的发展也应该顺应时代潮流,发展区域性的重点项目,形成文化产业带或者文化产业聚集区,这样能引起地方的共鸣,既有利于调动地方的积极性,也有利于推动地方的工作。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齐勇锋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时认为,现在改革发展已经到了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阶段,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文化产业发展跟区域城市化进程、新农村建设和旅游、电信、体育以及制造业、农业等其他行业充分结合起来。

  齐勇锋说,以河南为例,河南要建设八个文化改革发展实验区,包括一个地级市(开封)和七个县级市。这个方案基本上是以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为核心,带动整个县域和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不仅是一套文化产业规划,更是一套综合改革方案。

  目前,文化旅游实验区在国内的建设和发展方兴未艾。例如海南国际旅游岛,云南文化旅游综合改革实验区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安徽以黄山为中心的“皖南国际旅游文化示范区”,广西的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湖南大湘西文化旅游战略等,大都是依托当地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和区位优势,通过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结合生态文化建设,探索一种适合国情、区情的新的区域发展模式。

  张晓明也提出了产业振兴要和区域平衡并重的观点,并且要更加关注空间布局。他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