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2-04 10:50:38 来源:上海招商网
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六条
对于已经取得营业执照,但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已经取得的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或者有效期届满后未依法重新办理许可审批手续,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所以一旦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到期后,应当马上去办理与过期经营范围相关联的前置审批文件的续期手续。若果不续期经营范围而继续经营的话,就有违规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