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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创业指南——【创业融资篇】

时间:2011-04-28 16:04:05 来源:上海创业公共服务信息网

导。

  适用对象:18-35周岁有志创业,有较好的创业计划并经专家认证;资源有限、筹措不到创业启动资金青年人。

  受理机构: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YBC)上海办公室(汉中路188号一楼)

  咨询渠道:登陆(http://www.ybc.org.cn)或拨打51603557咨询电话。

  1-7、上海市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

  项目简介:为促进青年创业,向上海广大青年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2006年10月,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与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市分行合作共同推出上海市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其单笔贷款金额原则上为100万—500万元,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期贷款基准利率,如贷款项目符合科技部创新基金申报要求,可以由贷款管理和融资平台帮助向科技部申请相关贷款贴息。凡科技部认定的项目,科技部可向贷款企业给予贷款期内全额或部分贴息。

  适用对象:在本市注册开业的40岁以下青年,贷款项目符合国家和本市的产业政策导向,申请贷款的中小企业经营状况和信用状况良好,有独立的还款能力,并且能提供相应的贷款担保。

  受理机构: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和上海浦东生产力促进中心

  政策依据:《关于实施“上海市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的通知》(沪团委联[2006]26号)

  咨询渠道:登陆上海青年创业服务平台(http://www.51cy.sh.cn)或拨打12355咨询电话。

  1-8、政策性中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政策

  项目简介: 为探索建立现代信用保证制度,有效缓解本市中小企业贷款难、担保难的矛盾,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出资建立上海市中小企业担保资金网络;委托中投保上海分公司与上海银行、建设银行、民生银行等10家商业银行共同建立了贷款担保协作网络,并在全市设立了250多个担保贷款业务受理点;由专业担保机构会同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和中介机构等,建立了贷款担保需求信息网络。

  适用对象:符合政府产业政策导向,有产品、有市场、有发展前景的各类中小企业。重点支持市政府鼓励发展的几类中小企业:处于成长期的科技创业型企业、扩大就业及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都市工业型企业、面向社区的社区服务型企业和列入《上海市产业发展重点支持目录》内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中小企业。

  受理机构:上海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浦东发展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中投保上海分公司、本市19个区县财政指定部门。

  政策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本市中小企业发展的决定》(沪府发[1999]31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中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沪府办发[1999]45号)。

  咨询渠道:中投保上海分公司、本市19个区县财政指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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