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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东方周刊:物业税箭在弦上

时间:2009-06-01 15:01:00 来源:瞭望东方周刊

    物业税又一次如期而至。

    2009年5月25日,国务院公布了《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

    虽然只有简单的两句话,而物业税也并非第一次出现在中央正式文件中,但这依然成为《意见》最大亮点,再次引发热议。

    早在2003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议》就指出:“物业税的基本框架是将现行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合并,借鉴国外房地产保有税的做法,转化为房产保有阶段逐年收取的物业税,税额将随房产的升值而提高。”

    2005年国家“十一五规划”中提出“稳步推行物业税”。2006年10月,物业税开始了“空转”试点,北京、辽宁、江苏、深圳、宁夏、重庆、安徽、河南、福建、天津等省市相继成为试点。

    2007年1月25日,国税总局下发的《2007年全国税收工作要点》将“研究物业税方案”列入当年工作范围。

    “估计物业税开征应该会在今年年底的时候有一些实质性的举措,因为十一五规划的期限也已经到了。另外,这次的《意见》部署的也是2009年的一些具体的工作,今年之内应该会有所动作。如果开征,应该会以商业地产为先。”北京大学经济所房地产金融中心主任冯科对《瞭望东方周刊》表示。

    意外的“粽子”

    “端午节来了,没想到我们收到了物业税这样一个粽子。”新加坡红木集团总经理张永河对本刊记者笑言。

    虽然是调侃的话,但作为房地产开发商,张永河内心却并不轻松。物业税是在商品房的保有环节征收的税种,它会增加业主的持有成本,从而抑制消费需求。没有需求便没有成交量,这对于开发商来说显然不是好事情。

    张永河的心情同样震荡的则是整个地产股。

    5月26日,地产板块领跌大市。数据显示当天上午就有超过3亿资金从该板块出逃。地产指数低开低走,全日跌幅2.67%,地产板块整体跌幅1.38%,万科A、保利地产等龙头股全面下挫。而回顾历史,每次物业税热议之时,必然是地产股大跌之时,前者已毫无疑问成为后者的“毒药”。而物业税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从股市中便可窥一斑。

    “当然开征物业税是势在必行的。”张永河反复强调,“物业税在国外已经是一个非常成熟的税种,随着中国房地产市场的逐渐成熟,这也一定会是它的方向。”

    但对于中国的开发商来说,经历了惨淡的2008年之后,好容易迎来了楼市的一点回春迹象,却迎来“物业税”当头一棒。

    在张永河看来,这次的讯号就像一道“闪电”。“至少它是个强烈的讯号,至于闪电之后到底有多大的雷声,会不会下雨,下多大的雨,还是干打雷不下雨,谁也不清楚,但惊吓还是少不了的。”

    物业税涉及买房成本,“理性的购房,可能都会继续观望,这会对楼市产生一些消极影响。”张永河分析说。物业税的出台会带给房地产市场一个初期的“震荡”,但之后会归于平静。“如果物业税开征,可能会带来一两年的震荡期。初期如果出现大量抛售的情况,可能会引起房价暂时下跌,但供求关系趋于平衡后,房价会因为增加了物业税成本而继续上升。”

    而在北京大学经济所房地产金融中心主任冯科看来,这个震荡期可能会延续三五年,并导致房价下跌。

    “假如现在房地产市场还是像前两年一样繁荣,炒房的人很多,那么征收物业税来限制那些人是应该的。但现在房地产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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