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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中国工业大事记

时间:2009-07-15 17:09:36 来源:中国工业报

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其主要职责是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实施财务监督,通过财务监督和检查经营成果,对企业主要领导人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和经营业绩作出评价。稽察特派员要将稽察结论向国家经贸委、国防科工委、外经贸部及有关国家局等行业主管部门汇报,经各有关部门审核认可后向国务院报告。国务院根据稽察结论,通过人事部对企业主要领导人员进行奖惩任免。

    4月28日,广州和日本本田签署合资合同。7月1日,广州本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和日本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各资50%成立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5月14日至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会议。14日,江泽民在会上作重要讲话。他指出,要充分认识到,搞好国有企业的减员增效、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任务是非常艰巨的。这项工作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不仅是现实的紧迫问题,也是长远的战略问题。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把它作为一个头等大事抓紧抓好。16日,朱镕基在会议总结讲话中指出,解决国有企业人员过多的问题,不能照搬国外的做法,也不能沿用计划经济的办法,只能根据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政策、措施。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下岗分流和实施再就业工程是一项大政策,无论从缓解当前社会经济生活的突出矛盾还是从推进改革和发展的长远要求看,都是关系全局的政策,是过渡到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必要桥梁。

    6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主要解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问题,把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作为首要任务,并力争每年实现再就业的人数大于当年新增下岗职工人数,1998年使已下岗职工和当年新增下岗职工的50%以上实现再就业。争取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就业机制。

    7月9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大型企业工作委员会成立,并召开在京大型企业领导人参加的工委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吴邦国担任中央大型企业工委书记。中央大型企业工委是党中央的派出机关,其职责是:负责管理国务院监管的大型国有企业和国家控股企业中党的领导职务,以促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精神在大型国有企业的贯彻落实;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研究探索改革和加强大型国有企业党的领导班子建设;完成中央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9月,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关于停止执行买用电权等有关规定的意见》,这标志长达20年的电力短缺局面基本结束。

    11月10日,民族品牌高档轿车——全新大红旗轿车在一汽隆重亮相。

    12月,国务院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深化电力工业体制改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明确浙江、山东、上海、辽宁、吉林、黑龙江等6省(直辖市)为“厂网分开、竞价上网”改革试点。

    12月7日至9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举行。会议确定1999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继续推进改革开放,把扩大国内需求作为促进经济增长的主要措施,稳定和加强农业,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调整经济结构,努力开拓城乡市场,千方百计扩大出口,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整顿经济秩序,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迎接建国50周年。为此,中央要求,全党全国必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