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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号文”聚焦农业组织化

时间:2012-12-31 14:10:41 来源:

的农户往往会与之发生矛盾。
  目前中国尚有2亿农户、6亿多人生活在农村,一旦将耕地流转后无法就业,失地农民的生计将出现问题。
  对此,陈锡文曾多次表达了他的担忧。“中国农业如何现代化,不仅仅是技术问题。我们在技术上完全能够学习美国的农场,问题在于,这样我们18亿亩耕地需要多少农户就够了?让他们上哪儿去?做什么?”陈锡文说。
  针对“资本下乡”乱象,决策层将细化具体措施予以调整。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近日表示:国家鼓励工商企业投资农业,推动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经营,但不提倡工商企业大面积、长时间直接租种农户耕地。“企业应带动农户发展而不是代替农民生产,应该把种养环节留给农民。”
  参与文件讨论的专家向记者亦证实,许多人在2013年一号文件起草中对这一问题较为关注。以工业理念发展农业,以公司经营方式替代农户的做法,将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而农业部也将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严格的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耕地准入制度。
  记者了解,在一号文件起草阶段,相关条文的规定应当“收紧”到什么程度,农业部曾召开过专家咨询会。会上,专家就条文的具体规定提出了多条意见。
  参与此次会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起草小组成员、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孔祥智认为,只要符合十七届三中全会就耕地提出的“三个不得”——不得改变土地所有制关系、不得改变土地农用、不得损害农民利益——到底是谁来承包土地并不应进行限制。
  “政策要体现公平性,不能只针对某一类企业某一类人。”孔祥智说。
  有人提议参考日本经验。日本也曾限制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实行“农地农用”,但后来开始允许工商资本经营农业,实行“农地农用全民用”。相关弊病“可以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监管进行解决”。农业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张红宇近日为《财经》杂志撰文称。
  张红宇提出几项具体原则:坚持家庭承包制,充分尊重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坚持土地流转自愿原则,不允许任何组织强行流转;坚持建立健全企业和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与农民形成利益共同体,将土地经营收益合理返还给农民;坚持依法依规经营,不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因无法解决与人民公社时期农民“出工不出力”类似的问题,过高的生产成本和过低的生产效率,已使得包括邦吉、嘉吉在内在的大型农业公司萌生了逐步撤出承租耕地的意愿。
  “农民给老板种地,锄草不除根,头天看地里没有杂草了,第二天就重新生长出来。”一位参与调研的学者如此形容。
  力推家庭农场模式
  从2007年起,为应对农业劳动力大量非农化及老龄化趋势加剧,地处上海市西南、黄浦江上游的松江区,开始实践百亩左右规模的家庭农场模式。
  到2012年6月底,总面积为604平方公里的松江区的家庭农场,已经发展到1173户,经营面积占全区粮田面积的77.3%,户均经营面积114.1亩,户均年收入10.1万元。
  “松江模式”是由当地区政府推动,采取以农户委托村委会流转的方式,将农民手中的耕地流转到村集体。到2011年底,全区耕地流转面积,已占全区耕地面积的99.4%,几乎全部为农户委托村委会进行流转。
  土地流转到村委会后,由区政府出面将耕地整治成高标准基本农田。然后再由村集体出面将耕地发包给承租者。其中近一半的耕地流向家庭农场。
  家庭农场生产有一系列严格规定:农场主必须是本村组织中的成员;农场耕地必须用于粮食生产,不能以任何形式转包;综合考虑吸纳当地劳动力、收入等相关因素后,当地政府将每个农场的基本规模定为80亩-150亩。
  为保证家庭农场高效经营,松江区政府专门组建了农机专业合作社,为其提供全程机械化订单作业服务。
  除此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