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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企业联名上书反对 湖北药房托管争论升级

时间:2015-03-02 19:44:51 来源:新浪新闻

定也明确:“委托方(即医疗机构)在签订托管合同(协议)时” ,可以向受托方暂收履约(质量,下同)保证金,无论合同(协议)多少年,保证金最高限额不得超过委托方上年度药品销售总金额的10%。

  “这是变相为某些大企业顺利实现托管做铺垫。”余凯雄分析,公立医院收取的保证金金额非常高,且在医院的招标过程中,保证金是视为竞标条件之一,在整体竞标中占比很高。也就是说,谁的保证金缴纳的越高,谁中标的几率更高,这个门槛将诸多中小企业拦在门外。

  余凯雄指出,湖北省内开始大规模的实施药房托管则始于2012年前后,此前缴纳保证金的方式由医院和企业之间协商,有的医院收取的保证金额一度为药房上一年度营收的200%-300%,按此计算,一家县级医院收取的保证金额能高达5千万元左右,而三级以上医院的保证金能达到1亿元以上。

  这笔资金被打到医院的账户上,由医院进行自由支配,但不需要向企业支付任何利息。“这种成本模式下,诸多资金实力较弱的中小企业直接被排挤在外,另外一种可能性则是,诸多具备实力的大型企业通过这种保证金的方式,将中小企业排挤出市场后,形成垄断。”

  湖北一家年销售额过亿元的医药配送企业的负责人李凯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其公司曾是当地一家县级医院的多年配送合作企业,与其他约30家企业一起,负责该医院的各类药品配送,其中,公司与该医院的年均合作金额达到400万元左右。但2013年11月,公司突然接到医院方面通知,要求停止配送药品。

  “医院方面称,今后医院的药品采购将采用药房托管模式,如需继续合作,需要通过公开的招投标方式竞标。”李凯说,随后其购买了该医院的标书,“但医院设立的条件让我们傻了眼,其注册资本要求1亿元以上,保证金也被列为重要的打分项。”也就是说,当时湖北省内满足这些要求的企业仅有三四家。在这种门槛下,这些老合作伙伴都放弃了竞标。而药房托管也在某种程度上变相成为大型企业才能玩的项目。

  据记者了解,这场关于药房托管的博弈仍在湖北省内进行,余凯雄透露,其代表协会已上交取消上述指导意见的联名信,而湖北省卫计委也联合湖北省工商局召集了部分企业代表商谈,目前双方尚未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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