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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企业联名上书反对 湖北药房托管争论升级

时间:2015-03-02 19:44:51 来源:新浪新闻

明的方式,进入到医院的公立账户上,对抑制医生盲目乱开药,反而是件好事,其能够尽量挤压以往的灰色收入空间,从这个层面来看,政府部门对药房托管的行为进行规范,并对相对透明公开的招投标方式对其进行规范,反而能治理当前药房托管市场乱象。在当前医改并未完全实施和完成的情况下,药房托管存在仍然有一定的合理性。

  从2009年起,全国范围内开始以各省份为单位,推行药品集中采购,“但政府主导采购,定好配送企业的中标价后,具体哪家医院何时采购,以及是否按最初的用量采购等,监管方面执行力并不强。”上述人士指出,政府按照招投标的方式采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也应有相应的合同及履约方式,但目前实施的药品集中采购变相成为了政府针对药品的变相定价机制。

  在药品集中采购的招投标过程中,《国家药品管理办法》中只明确了药品是否合格,但并未按照上述药品招标过程中,对产品质量进行分类。但在实际招投标过程中,药品按照质量分层进行定价,比如某省招投标过程中1万-2万个单品,按照药品不同质量层级定价。

  “在湖北省分4个层级。”上述研究人士指出,质量一级、二级品规独特,基本没有竞争对手,是大型企业都愿意配送的药品;但质量3、4级的药品则几乎接近市场价,这些药品没有回扣空间,在医院根本卖不动。更值得关注的是,每个省份对药品质量等级的划分标准还不统一,比如部分质量很好的中成药,在湖北省被列入质量4层,但在海南省属于3层,而在江西、内蒙古等省份属于质量2层,在四川省则位于质量1层。

  对医院来说,如何配送成了一个没有明确界定的难题,将其整体打包给配送企业,能在保证质量的同时避免各种管理上的漏洞。“其如果按照正常范围实施,医院可以甩掉包袱、生产企业、配送企业获得稳定销售额、消费者能获得相对较低的药价。”上述分析师表示,理论上来看,药房托管具有其存在的合理性,这也是其长期存在于市场的重要原因。

  联合上书:大企业的游戏?

  一项理论上多方受益的政策,为何引来诸多企业联合抵制?

  “托管后医院或者配送企业必然产生逐利行为。”余凯雄解释,药品配送企业会对药品生产企业提出高额的扣率要求,比如湖北省内已经推行药房托管的医院中,配送企业已明确向生产企业收取回扣。

  该协会就此统计的数据是:少则8%左右,最高的可达到43%左右。其中,本来就利润不高的基药也被收取,在这种扣率政策倒逼下,生产企业若要保证收益率,只能提高出厂价,药价仍然被抬高。这会使医改中正在推行的低价药的推行空间再度被压缩。

  余凯雄指出,当前国家新医改的背景下,首要的就是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其目的是为了老百姓获得基本的医疗和用药保障,特别是在人口众多、经济欠发达的中国实行低水平、广覆盖的全民医保,是一项基本国策。但目前,《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所覆盖的药品已从以往的307个品种增至520多个品种,但这些品种均是毛利率仅8%-10%的低价药。国家对医院所使用的药品中,基药的使用占比予以明确规定,但监管层面的实际约束力却仍然不够强。也就是说,托管企业在逐利的本性下,仍然会尽量减少基药的使用比例,加大高价药的供应份额,如此一来,“看病贵”的问题依然存在。

  不仅如此,2013年起,国家在全国范围内试点推行二级及以下医院实现药房采购药品零差价政策,一种行业的变相垄断也可能会借机形成。

  “在当前的药房托管模式中,配送企业被要求缴纳巨额保证金。”上述分析师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解释,为保证药品质量和防范配送企业在托管药房过程中出现的风险,医疗机构在实施药房托管模式的过程中,需要配送企业缴纳一笔保证金。在上述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