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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企业联名上书反对 湖北药房托管争论升级

时间:2015-03-02 19:44:51 来源:新浪新闻

  消费市场中,医院渠道的市场份额占比达到7成以上,无论生产企业还是配送企业,无论企业大小,要在行业中生存,必须抢占医院市场。因此,医院的话语权仍然主导着药品配送企业、生产企业的市场份额和利润空间。

  一纸关于加强药房托管工作管理的文书,将药房托管模式的争议及医药产业链条上的各方博弈呈现在大众面前。

  2月11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获悉,针对湖北省出台的《关于加强全省公立医院药房托管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湖北省内超过300家中小医药生产和配送企业联名上书,表达反对意见。目前,针对这场政府部门与被监管企业之间的分歧,仍在具体协商过程中。

  在中国医药行业,药房托管模式已出现十余年,其作为中国公立医院药品采购的方式之一,通过将公立医院药房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意欲借此切断医院和生产企业之间的灰色利益链条。此后,这一模式被业内在全国范围内或明或暗的推广,到目前为止,几乎全国半数以上的医院特别是县级医院都已施行或正在施行药房托管。

  然而,该模式是否真的能降低老百姓看病成本?至今却仍无定论,从国家法规层面也无法对其定性。

  “湖北省是全国范围内对药房托管进行明文规定的省份。”作为反对方的代表,湖北省医药行业协会秘书长余凯雄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药房托管这种采购方式与当前中国的医改精神存在违背之处。“其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种变相的‘以药养医’,容易导致权力寻租、大型医药配送企业垄断市场等后果,因此行业内诸多中小企业表示反对,目前湖北省明确委托协会表达反对意见的企业已有300多家”。

  针对这种质疑,湖北省卫生和计划委员会(下称“湖北卫计委”)解释道,意见出台的主要目的是为规范市场,并非鼓励药房托管的实施和推广。“虽然政策上并未明文规定,但事实上,药房托管已在行业内悄然实施,成为一种客观存在的行业现象,将其予以规范,更有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虽然政策上并未明文规定,但事实上,药房托管已在行业内悄然实施,成为一种客观存在的行业现象,将其予以规范,更有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在湖北省卫计委联合工商局召集部分企业代表召开的商谈会上,卫计委一位负责人士表示。

  公开资料显示,全国范围内,约有半数以上的二级及以下的医院已实施或计划实施药房托管。在中国医疗改革继续加深的背景下,药房托管到底管还是放?这一模式究竟是配送企业跑马圈地的手段,还是降低老百姓看病贵的途径之一?

  2月27日,有医药行业资深观察人士向记者指出:“由于公立医疗体系处于垄断地位,即使政府出台政策规范,也难以阻止各种寻租行为。更重要的是,扭曲的医药补偿价值链条不改,公立医院也始终存在寻租的动机。”

  变相的二次议价?

  上述备受争议的指导意见出台时间为2014年11月,由湖北省卫计委、湖北省工商局、湖北省物价局等六个部门联合出台。

  所谓药房托管,就是医疗机构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式,在不改变公立医院的药房所有权的情况下,将公立医院的药品供应、配送、管理等所有相关业务交给中标企业进行管理,这些企业要求具备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并且能够承担相应的风险,企业对被托管的药房进行有偿经营和管理。

  余凯雄指出,指导意见中明确,“对药房托管产生的药品利润,由托管双方在合同中明确分成比例”,这条规定违背国家关于新医改的文件精神。

  根据新医改的精神要求,国务院要求医院药品供应实行零差率,不得任意加成或在中标价的基础上实行二次议价。“但明文规定药房托管产生利润,并让托管双方明确分成比例。实际上就是将原来药房托管试点阶段的各种暗中让利回扣明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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