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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大德:政府如何支持科技园区创新

时间:2014-12-09 23:08:50 来源:东方早报

区有序发展、提高园区运作效率,韩国政府任命原韩国计划预算部部长朴容澈担任大德管理办公室的主席和CEO,成立支持性总部,并聘用了30名优秀人才参与园区管理。园区管理机构下设技术产业化中心、管理支持中心和福利中心3个部门。

    当年11月,园区管理机构正式运作。同时,大德创新城的行政隶属关系由以往的科技部变为知识经济部,标志着大德运营的重点从追求基础科学技术产出转向追求经济产出,其具体目标是促进研究成果转化、支持企业产品上市、增强国家经济竞争力。以此,大德创新城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创新-研究与产业化开发”(Inno-R&BD)模式。

    其一,对创业型企业的重点支持。从2005年到2012年,支持创新创业企业发展的扶持性资金高达1000亿韩元,园区进入高速发展通道。

    例如,韩国政府承诺,为经认定的创业型企业提供30万-50万美元的创业资金支持,为技术含量高的创业型企业提供300万-500万美元的资金支持。对研发机构的衍生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3年内100%免征所得税和公司税,随后2年里减免50%;作为地方税种的购置税和财产税,7年内100%免征,随后3年内减免50%。减免研发机构与研发企业的公共费用,政府资助的研究机构享受约38%的电力成本折扣,研究机构和研发企业的自来水费优惠20%。

    这使创新创业企业顺利成长。从2005年到2012年,大德新成立并成功运营的创新创业企业达500余家,主要分布于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纳米技术、空间技术和环保技术领域,有20家新创企业在韩国科斯达克(KOSDAQ)上市,园区销售收入从2.5万亿韩元增长到16.7万亿韩元,从业人员从23558人增长到64321人。另外,韩国还放宽创新城内教育、研究与产业化用地的建设管制,允许30%的建筑覆盖率和1.5的建筑容积率。

    其二,根据《外商直接投资促进法》,建立了完善的外商直接投资支持系统。(1)鼓励外商直接投资的非营利性企业在园区从事研发活动,要求这些企业拥有独立的研发设施、雇用5人以上的研发人员,其中必须至少有1位具备3年以上研发经历的科学/工学学士或1名科学/工学硕士,从事先进技术的研发活动。(2)设立个体外商投资区,入驻企业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从事与高度先进的技术相适应的产业支持性服务或研发活动;投资额高于200万美元;永久性研究人员在10人以上,其中至少有1人拥有与公司业务相关学科的硕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相关研发经历;且通过外商投资委员会审查。(3)设立复合型外商投资区。外商直接投资企业享受减免税政策,包括国税中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市政税中的购置税、注册税、财产税。对前两类外商投资企业,应缴国税在头5年100%减免,在随后2年内减免50%,市政税在15年内100%减免。

    大德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减免政策明显聚焦于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没有对高度先进的技术类企业设定特别的税收减免条件,而对个体外商直接投资区内的企业,则按不同产业类别设置了相应地税收减免条件。例如,对制造类企业、旅游类企业、分销类企业,分别要求其投资额在3000万美元、2000万美元、1000万美元以上。对研发机构类,则要求投资额200万美元以上,且研发人员中拥有硕士学位的人数要有10人以上。对复合型外商投资区内的企业,3年内100%减免国税,在随后2年内减免50%;市政税则在15年内100%减免;要求从事加工制造业务、分销业务的企业投资额分别要大于1000万美元和500万美元。

    当企业实收资本30%以上为外商直接投资时,或企业最大股东是外国投资者时,可在土地购置费或租赁费方面分别获得来自中央政府和市政府从50%到100%的补贴优惠;对新雇用员工超过20人的外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