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招商网资讯中心

当前位置:上海招商网 >> 招商引资 >> 产业要闻 >> 正文内容

粮食局:抓好粮食收购 防止发生农民卖粮难

时间:2015-02-26 20:41:09 来源:中新网

  据国家粮食局网站消息,粮食局近日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要求,各地粮食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作为2015年的首要工作任务进行部署,抓好粮食收购,全面实施“粮安工程”。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粮食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按照《意见》要求和省级人民政府的部署,把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与履行部门职责紧密结合起来,联系当地实际,全力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一是抓好粮食收购。要把粮食收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好抓实。继续执行好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抓好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区的收储工作。省级粮食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努力协调有关方面执行好收购政策,根据粮食种植布局和交通条件,统筹设立粮食收购网点,方便农民售粮。在继续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导作用的基础上,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多元市场主体参与政策性粮食收购,改进和创新粮食收储服务方式,积极为新型粮食经营主体提供烘干、收购、存储、加工、代销等产后服务,保证农民种粮卖得出,防止发生卖粮难。

  积极探索鼓励和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订单收购,与粮食生产者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和种粮比较收益的提高。加强与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协调,加大对粮食企业自主收购的信贷支持力度。争取商业银行支持,拓宽粮食企业融资渠道。加大对各类收购主体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规范粮食收购秩序,严厉打击“转圈粮”和“打白条”、压级压价等坑农害农行为。

  二是管好地方粮食储备。要按照经国务院同意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等部门确定的地方粮食储备规模,落实贷款利息和费用补贴,按时按量保质完成增储任务,定期报送落实进展情况。进一步优化地方储备粮的品种结构,按照口粮绝对安全的要求,以口粮为主,适当兼顾饲料粮,其中小麦、稻谷等主要口粮品种的储备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

  加强地方粮食储备管理,突出抓好库存粮食监管,完善轮换管理机制,确保数量实、质量好、调得动、用得上。创新地方粮食储备机制,积极争取财政、金融、投资等方面的支持,推动建立地方政府掌控的社会粮食周转储备,鼓励符合条件的多元市场主体参与地方粮食储备相关工作,切实发挥地方储备保应急、控粮价、稳市场的区域调控功能。指导和督促粮食经营企业、加工企业严格执行最低、最高库存制度,建立合理商品库存。积极推动建立地方储备与中央储备各司其职、功能互补的协调运行机制,形成储备调控合力。

  三是全面实施“粮安工程”。要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的《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建设规划(2015—2020年)》要求,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粮食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协同推进的“粮安工程”实施机制,结合实际制定规划落实方案,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实现。紧密结合本地区粮食收纳、储备等实际需求,统筹规划标准化储备仓与收纳仓建设规模和布局,做好地方粮库建设项目与中央企业粮库建设项目布局的衔接,同时做好新建仓容与新建储粮罩棚、“危仓老库”修复项目布局的衔接,确保到2015年底前完成两年集中新建1000亿斤仓容的任务。加快“危仓老库”维修改造进度,到2017年之前完成全国“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和功能提升。重点对仓房保温隔热、防潮防雨、气密性等进行改造,配置先进适用的仓储作业设备,提升粮情检测、机械通风、环流熏蒸等功能,提高粮库现代化水平。对达到报废年限、无维修价值的“危仓老库”,按照调整结构、优化布局的原则报废重建或异地新建。重点支持省份要确保完成目标责任书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继续加强

上页 1 2 3 4 下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