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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被废

时间:2014-04-23 14:22:02 来源:每经网

进行平衡和协调,提出全国年度食盐调拨计划建议草案。

  上述草案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批下达,由国家发改委向各省市区盐务管理部门、盐业公司和中国盐业总公司下达年度食盐分配调拨指标计划和食盐干线运输计划,各食盐定点企业按照计划生产,各级盐业公司按计划收购、调运和销售。

  在2013年12月份,国务院曾经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原本由工信部审批的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被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而制盐项目核准权力则从之前的工信部取消。

  在该权利从工信部下放前,工信部已经将2013至2015年度的食盐生产许可下发。前述官员解释称,现在下发的文件并非废除专营,而是将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食盐准运证以及食盐批发许可证下放到省级。其中准运证审批权早已下放到省级,其他两项也于去年底陆续下放,此次只是把之前的条例正式废止。“省里的具体文件很快就要出台,现在已经在走流程了。”

  改革进程任重道远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按照国家发改委和各省物价局规定,食盐出厂价为每吨300元~500元。但在终端超市的货架上,500g一包的食盐普遍标价1.2元至1.5元,换算后即每吨2400元至3000元。通过食盐专营,从车间到了市场终端,价格提高了近十倍,暴利程度可见一斑。

  但盐业改革却进展缓慢。其实,盐业改革的最大阻力恰好来自盐业公司和盐务局“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组织架构。要想放开食盐市场,就必须先动盐业集团的奶酪。广东机构编制网一份《关于我省盐业管理体制的调研报告》中谈到,盐业公司既是行政机构,又是商业公司,同时还直接管理生产企业。盐业公司作为市场的利益主体,有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天然本能和内在驱动力,赋予其行政权力必然导致其公开以权为公司谋利,管理执法必然首先从自身利益考虑,难以做到公正行政、公平执法。

  前述盐务局人士谈到,盐业改革难度非常大,人员构架上看,从国家层面到政府乡镇,盐业行政部门就是一大摊子,改革以后这部分人员的去留是个问题;盐产品属于特殊产品,如果完全市场化,价格、质量监管、食盐加碘、工业盐和食盐鉴别等一系列问题,还需进一步规范和落实。

  他还表示,尽管盐务局是执法主体,但由于没有行政编制,身份显得尤为尴尬。在轻工业部被撤销之前,盐务局属于其下属机构,其后先后被划到轻工业总会、经贸委、经信委,目前的主管部门消费品工业司主要负责审批盐业经营资格,对盐业监管较少。另一个部门发改委,控制食盐价格、食盐指令性计划的行政管理事务和新建制盐项目核准的行政审核。也就是说,国家层面没有一个具体部门对盐业进行监管。

  邹佳莱则认为,盐业集团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只有从根本上改变盐业公司和盐务局政企合一的体制,健全从上至下的监管体系,食盐市场才有可能真正市场化。“不管是归到哪个行政部门,这些部门都不从事卖盐的业务,与利益不挂钩,可以促进市场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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