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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试点减负170亿 营改增扩围或推分税制变革

时间:2012-10-24 10:56:04 来源:上海开发区协会

    或推动分税制改革

    除行业和地域扩大之外,围绕营改增探讨最多的话题莫过于中央和地方财政应如何对增值税入库部分进行分成。营改增范围扩大,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变化必然会使现行分税制发生变革。

    增值税和营业税是目前主要的两种流转税,两者之和占整个税收收入约40%,但营业税是地税,并且是地方第一大税种,而增值税是国税和地税按3:1的比例进行分成,如果二者合一,必然涉及到税制的顶层设计,“分税制”也将面临调整。

    财政部曾发文明确,关于改征增值税的收入划分,试点期间收入归属保持不变,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仍全部归属试点地区,改征增值税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也全部归属试点地区。

    一名试点地区的财政局局长告诉记者,目前营改增方案中,除结构性减税效应会减少地方原有的应征营业税之外,还未有其他方面影响,但这毕竟是试点方案,以后能不能确定下来仍不明朗。“如果以后推向全国之后两税完全合并,而再按照现有的比例进行分成,无疑会对地方财政造成压力。”

    从将来或许会被纳入试点的铁路运输业也可以看出端倪。此前,无法按试点省市划分收入是铁路运输业纳入试点的最大掣肘,现在通过进入地方收入盘子而开了一个口子。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中央财政在设计营改增方案时考虑得很周全,在方案中也提到由于减税而造成的损失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地方财政虽然可能面临短期减收,但随着试点不断推进,服务业发展会带来税基增大。此外,由试点地区产生的“洼地效应”也会促使非试点地区期待尽快纳入其中。

    无可否认,“营改增”试点对于地方财政和中央财政的关系形成了挑战。“在不改变中国税制结构的前提下,有两个备选方案。”张斌认为,一个是随着两税合并之后,分成关系延续目前的格局,即营改增部分全归地方;另一个方案是在新的大增值税范畴之内,由中央和地方重新设定一个分成比例,比如从现在的75%和25%分成转变为六四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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